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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就听不懂了?
  从那天起,祂就我在心中,成了我的主人,我的主宰,我的神,我的信仰,我情之所钟,我心之所系。俊秀的青年用咏叹调吟诵着这一段,意大利语从他口中吐出,声音缱绻而浪漫。这是萧伯纳的《卖花女》原文,很适合我和他不是吗?
  佩克斯:
  你开心就好,话说当初上国中时被老师推荐的读物《卖花女》讲的是什么来着,他好像不记得了。
  不,他想起来了,他当初买了这本书,但,压根就没看过。
  【《卖花女》说得是下层阶级的一个普通卖花女被中产阶级语言教授改造成上层阶级优雅贵妇的故事。】
  有时间去看看吧。
  随你吧,反正他也管不了。我待会就要出门,能把你手中的袋装吐司给我一份吗?
  那你还没回答,带不带我去。拉斐尔捏着吐司的包装袋不放,并且还将黄油罐子也拿到了手中。
  佩克斯看自己弟弟一副自己不答应就不给自己早餐吃的样子,就觉得头秃。
  行,都是你的,我出去买新的。
  拉斐尔见佩克斯真不打算答应他,扁了扁嘴后,还是把手中的吐司扔给了他,同时把黄油罐放回桌子上。
  佩克斯坐下吃早餐。
  我打算去帝丹高中应聘外语老师。
  佩克斯正吃着早餐,就听到自家弟弟的声音。
  他还能说什么,弟弟现在已经满脑子的马天尼了,他说什么都没用。
  算了,就这样吧。
  第144章 我被琴爷嫌弃了
  时间一晃就是一个月。
  陪着琴爷养伤养了一个月后,琴爷对我的态度从愉悦慢慢变成了不满。
  因为我不让他抽烟喝酒,不准他剧烈运动,不许他接触任务。
  他烦了。
  他嫌弃我了。
  琴爷他嫌弃我了!!!
  他还嫌弃我!我这么管着他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他那具已经三十多的身体!他真当自己还是那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吗?嘛的当我想管着他吗?还不是因为我关心他?
  我气呼呼的离开,直接跑到波本家去住。
  被我当成第二选择的波本表示不是很想理我。
  我:
  我这么人憎狗厌的吗?
  被嫌弃的我只好跑到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工藤新一)那里找找安慰感(毕竟他比我惨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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