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一曲杀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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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花人?
  一群败类,糟蹋了这个名字。
  闫箫寐下船后的第一个誓言,铲除送花人。
  无名小镇,夏夜。
  已近子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
  主街是一条青石路,两侧的各家店铺都上了门板。
  唯有一家,透着微微灯火,飘着徐徐酒香。
  这是一个吃夜食的地方。
  只卖四种东西,大碗面,咸花生,猪蹄花,还有酒。
  面是粘在一起的,花生咸得像从盐缸里刚捞出来。
  蹄花酱得黝黑,也不知道放了多久。
  唯独酒是好酒。
  就算酒是劣酒,也依然会有生意上门。
  因为想吃夜食的人,在这个小镇里,没有其他选择。
  胡麻子吃了三大碗面,啃了六盘子蹄花,喝了八壶酒。
  豁嘴子只吃了半碗面,喝了两盅酒。
  也对,胡麻子是铁塔一样的粗壮,豁嘴子是猴子一样的瘦小。
  “能喝酒的人,家伙才够硬!”胡麻子又喊小二哥送来第九壶酒。
  他又开始啃第七盘蹄花。
  “但吃太多的人,却撑不了太久。”豁嘴子轻轻呷了一口酒,这是他的第三盅。
  胡麻子一阵狂笑,也不管吵没吵到其他桌的客人。
  狂笑过后,他猛灌自己一口酒,说起了浪事:“兄弟说得有理,有一次,我吃了十二只鸡,事儿办到一半的时候,从嘴里喷出一堆肉糊,粘了小娘儿们一脸,我自己都觉得恶心,当时家伙就软了,活活没做成好事。”
  听过了丑事,两个相视几笑,豁嘴子一声长叹:“撑得久有乐趣,也有苦恼,三天三夜出不来的滋味,你试过吗?”
  “三天三夜?”胡麻子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那小娘儿们就陪着你,一直没睡?”
  再品一口酒,豁嘴子摇了摇头:“她不陪也得陪,我向来只玩死人。”
  又是几阵狂笑,也不知道笑些什么。
  其他酒客纷纷摇头,这两人,酒喝多了,尽谈些丑事,又胡乱吹牛。
  笑得正欢时,酒馆外踏进来一个人。
  一袭青衣,腰里拴着一支竹箫。
  他没说半个字,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因为他与生俱来的气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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