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49节(3 / 4)
齐璨拿着装了酒精的瓶子,却一时有些下不去手。
酒精浇上伤口有多疼,她是知道的。
“方才看姝宁小姐那架势,中弹的倒像是你了。”陆明笙还是那副戴着个温润微笑假面具的模样。
齐璨心底的小人白眼都快翻上天了,干脆心一狠,直接给他倒了下去。
如愿地听到了取子弹一声不吭的陆明笙发出了闷在胸膛的痛呼。
齐璨眨了两下眼,几滴眼泪顺着眼眶就掉了下来,甚至还有一滴泪挂在眼尾,她的嗓音也因为忍耐和哭泣有些沙哑“陆少爷,很疼吗?”
这就叫做鳄鱼的眼泪,不过对狗男人,再多鳄鱼眼泪都不嫌多。
陆明笙没什么征兆地笑了一下,指尖挑开旗袍的盘扣,齿间一用力,娇气的雪肤瞬间留下了个红印,疼得齐璨直吸凉气。
耳边传来他谦逊有礼,仿佛充满关怀的询问“姝宁小姐,很疼吗?”
咬牙切齿的齐璨恨不得把子弹打回他肩膀去,特么的,这狗男人还会咬人!
作者有话说:
本来想让陆明笙do一下的,想了想,关爱下病号,算了算了下次一定。
第53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5
◎以后便叫姝宁◎
清理完伤口, 由里斯特医生过来查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房间重新回到了静谧之中。
可以说,因为给陆明笙取子弹处理伤口, 两个人都弄得一身狼狈,齐璨身上原本干净整洁的暗红色旗袍,因为陆明笙的血染上去了,深一块浅一块的, 一看就知道是沾了血才会变成这样, 两只手指的红蔻丹都快和血融为一体,区分不出是干涸的血迹还是蔻丹的颜色。
如释重负坐在椅子上的齐璨低头, 扫了眼身上的情况, 叹了口气,不由得轻声嗔怨道“陆少爷,我这身衣服怎么回去?”
陆明笙正在把玩桌上用南鸣云雾茶水养护着的玉蟾蜍, 听到齐璨这声抱怨后动作停下了,目光从玉蟾蜍转移到了她身上,在她脖颈偏下些的红印和那开了两颗的盘扣上停了片刻,眸子里有些晦暗不明, 最后他笑道“确实, 是我陆家礼数不周了。”
“春雨,带孙小姐下去换身衣服。”玉蟾蜍在桌面上敲了敲。
屏风后无声无息地走出来个穿着棉麻衣裳的丫头,把齐璨吓了一跳。
但春雨只是恭敬地走到了齐璨身边,低着脑袋也不敢直视她,细声细气地说:“孙小姐, 随我来。”
齐璨跟着她走到了屏风后面, 换上了干净的衣裳。
不一会, 换好衣服的齐璨就从屏风走了出来, 袅袅婷婷。
平日里花汇厅舞娘歌女们的旗袍多是收身的,经过重新设计,结合洋人服装的特点,裁剪更贴合女性曲线,充满着几何线条感的美明显更能抓住宾客的心和目光。
但齐璨身上的这身却还是早些年月的古法倒大袖旗袍,宽松些,颜色设计上也素雅不少,浅绿主色的旗袍,面料轻盈有光泽感,腰身间绣了朵雅致的昙花,领口间的设计格外别致,宛如绽放开的花瓣,映衬着女郎的肌肤如同牛奶般细腻白皙。
理好的头发被整齐地别进了水钻发夹里,方才在屏风后,齐璨把唇上的沾了陆明笙血的口脂也干脆擦了去,显出原本浅淡的粉色来。
陆明笙听到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放下了手中的茶宝,顺着声音看去,看得他一愣。
自水墨山水屏风后走出的人,温婉如玉,站在屏风旁,映衬着整个人娉婷漂亮极了。
恍惚间,竟令陆明笙想起了儿时的母亲来。
母亲出身自书香门第,是早年平城显赫的名门望族,父辈在港都大学做教授,留洋一直是件稀罕事儿,整个平城就属这位教授是第一位留洋回来的学者。 ↑返回顶部↑
酒精浇上伤口有多疼,她是知道的。
“方才看姝宁小姐那架势,中弹的倒像是你了。”陆明笙还是那副戴着个温润微笑假面具的模样。
齐璨心底的小人白眼都快翻上天了,干脆心一狠,直接给他倒了下去。
如愿地听到了取子弹一声不吭的陆明笙发出了闷在胸膛的痛呼。
齐璨眨了两下眼,几滴眼泪顺着眼眶就掉了下来,甚至还有一滴泪挂在眼尾,她的嗓音也因为忍耐和哭泣有些沙哑“陆少爷,很疼吗?”
这就叫做鳄鱼的眼泪,不过对狗男人,再多鳄鱼眼泪都不嫌多。
陆明笙没什么征兆地笑了一下,指尖挑开旗袍的盘扣,齿间一用力,娇气的雪肤瞬间留下了个红印,疼得齐璨直吸凉气。
耳边传来他谦逊有礼,仿佛充满关怀的询问“姝宁小姐,很疼吗?”
咬牙切齿的齐璨恨不得把子弹打回他肩膀去,特么的,这狗男人还会咬人!
作者有话说:
本来想让陆明笙do一下的,想了想,关爱下病号,算了算了下次一定。
第53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5
◎以后便叫姝宁◎
清理完伤口, 由里斯特医生过来查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房间重新回到了静谧之中。
可以说,因为给陆明笙取子弹处理伤口, 两个人都弄得一身狼狈,齐璨身上原本干净整洁的暗红色旗袍,因为陆明笙的血染上去了,深一块浅一块的, 一看就知道是沾了血才会变成这样, 两只手指的红蔻丹都快和血融为一体,区分不出是干涸的血迹还是蔻丹的颜色。
如释重负坐在椅子上的齐璨低头, 扫了眼身上的情况, 叹了口气,不由得轻声嗔怨道“陆少爷,我这身衣服怎么回去?”
陆明笙正在把玩桌上用南鸣云雾茶水养护着的玉蟾蜍, 听到齐璨这声抱怨后动作停下了,目光从玉蟾蜍转移到了她身上,在她脖颈偏下些的红印和那开了两颗的盘扣上停了片刻,眸子里有些晦暗不明, 最后他笑道“确实, 是我陆家礼数不周了。”
“春雨,带孙小姐下去换身衣服。”玉蟾蜍在桌面上敲了敲。
屏风后无声无息地走出来个穿着棉麻衣裳的丫头,把齐璨吓了一跳。
但春雨只是恭敬地走到了齐璨身边,低着脑袋也不敢直视她,细声细气地说:“孙小姐, 随我来。”
齐璨跟着她走到了屏风后面, 换上了干净的衣裳。
不一会, 换好衣服的齐璨就从屏风走了出来, 袅袅婷婷。
平日里花汇厅舞娘歌女们的旗袍多是收身的,经过重新设计,结合洋人服装的特点,裁剪更贴合女性曲线,充满着几何线条感的美明显更能抓住宾客的心和目光。
但齐璨身上的这身却还是早些年月的古法倒大袖旗袍,宽松些,颜色设计上也素雅不少,浅绿主色的旗袍,面料轻盈有光泽感,腰身间绣了朵雅致的昙花,领口间的设计格外别致,宛如绽放开的花瓣,映衬着女郎的肌肤如同牛奶般细腻白皙。
理好的头发被整齐地别进了水钻发夹里,方才在屏风后,齐璨把唇上的沾了陆明笙血的口脂也干脆擦了去,显出原本浅淡的粉色来。
陆明笙听到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放下了手中的茶宝,顺着声音看去,看得他一愣。
自水墨山水屏风后走出的人,温婉如玉,站在屏风旁,映衬着整个人娉婷漂亮极了。
恍惚间,竟令陆明笙想起了儿时的母亲来。
母亲出身自书香门第,是早年平城显赫的名门望族,父辈在港都大学做教授,留洋一直是件稀罕事儿,整个平城就属这位教授是第一位留洋回来的学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