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开心点。”(1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决定要独立的过程,有点困难。
  对于初到异国的榆暮来说。
  刚到纽约的那个秋天,榆暮身上仍旧保留着在京的习气。
  那时她租住在靠近皇后区的一间老房子里。
  为了省钱。
  厨房要跟很多不认识的租客共用,要洗澡,浴室的排水慢得要死,晚上睡觉天花板嘎吱嘎吱响。
  活像个廉价旅馆。
  榆暮一开始是很抗拒的。
  本来因家里出事,常年下来脾气改好了点,在程执那,又养回去了。
  榆暮习惯碰到让她不顺心的事或人就发脾气。
  可惜,这栋楼的厨房油渍满地,冰箱里贴着除了英语外各种各样语言交错的标签纸,洗碗池经常堆着没洗的碗,有时候连续好几夜不清洗。
  榆暮放在冰箱的食物被其他租客吃过好几口......也有可能是一整个。
  贴保鲜膜和便签纸是没用的。
  吵架更没用。
  无赖太多。
  初来乍到,榆暮决定忍忍。
  最崩溃的一次,榆暮白天跑完入学的相关流程,晚上回来想热瓶奶喝,打开冰箱,看到她新买的桶装牛奶空了一半,包括买的便当。
  那一刻,连日来的疲惫、脏乱的环境、入学手续的奔波、英语沟通带来的焦虑……一股脑地全冲上脑门。
  榆暮没忍住,“砰”地关上冰箱门,冲上楼去拍门。
  “Who drank my milk?!”
  “Did you touch my food?”
  “Who?!……”
  音量几乎把整层楼惊醒。
  对门戴鼻环的白人男租客开了门,一副刚醒的样子。
  榆暮又冲过去质问:“你喝了我买的牛奶?”
  鼻环男用英语不耐地问她是谁。
  此时,已经失去理智的榆暮火冒三丈,想进人家房间翻东西拿出来指认。
  对方挡了一下,两人扭打起来。
  拉扯、推搡,一下撞翻了走廊的巨大花瓶。
  她最后还是被摁住了,指甲死死扣在对方胳膊上,对方大骂她是疯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