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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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倍兰写的字不丑,她知道的。
  所以当刘淑华以“全家就她字好看”这个理由请求她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应下了。
  结果却很触目惊心——太久不拿笔,也是会手生的。
  刚拿起笔,笔尖就好像不受控制似的,她不得不撕掉了前两页再重新开始。
  于是,在点击“确认付款”时,罗倍兰又多买了几支笔。
  她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学得进去,高中学的东西她几乎全忘了。
  但在这一点上,她有逼自己一把的决心。
  “改天去看看陈老师吗?”林瑜看着前方马路,提议道,“要是你亲口告诉他这消息,他会很高兴的。”
  “好啊,拜年的时候一起去吧。”
  街边商铺的年货已经陆陆续续摆出来了,一眼看过去,人行道被这些喜庆的包装点缀得红彤彤的。
  拍摄的地点在商场旁的写字楼里,十三层。
  罗倍兰和林瑜站在电梯里缓缓上升,倒觉得新奇——这还是她第一次见有人把服装店开在写字楼里的。
  挺会省房租的,很聪明。
  店家是两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看着也就二十出头。
  林瑜和罗倍兰撩开门帘时,她们正凑在电脑前给自己店铺剪辑宣传片。
  几乎是一眼,两人就认出了罗倍兰。
  报酬是按小时算的,简单地打过招呼后,她们就准备起了拍摄工作。
  她们的要求不多,只需要罗倍兰多换几身衣服,拍拍照,最后发送到所有的社交频道,给她们店里打打广告就好。
  如果视频的流量足够高,后期还会给到罗倍兰更多。
  先前林瑜在车里对罗倍兰耳提面命的“威胁”起了作用,罗倍兰的状态很好。
  这家店一看就是用心装点过的,分上下两层,法式风格。
  罗倍兰被带去楼上换衣服了,林瑜便在一楼到处转转。
  抛开这家店买衣服的主业不谈,这里也适合拍照。
  “叮叮——”
  林瑜掏出手机一看,是丁羽发来的信息,她问过两天要不要一起出去聚餐,她和朱琼枝,林瑜带上罗倍兰。
  林瑜:待会儿我问问,现在她没空。
  丁羽:哟,这么快就开张了,可喜可贺。
  林瑜:托你的福。
  林瑜:你和朱琼枝干什么呢,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了?
  丁羽:我俩在酒店吃外卖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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