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第94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答案显而易见。
  霍凌甚至还发现了一个被踩踏的林鼠洞,看来这头野猪是饿极了,把这里能吃的东西都吃了个遍,怪不得停留了那么久才走。
  树根下大约有野猪尿,以大个儿为首,三只狗轮番上阵,抬腿盖住野兽的味道。
  野猪来了又走,是虚惊一场,但霍凌担心那头野猪记住这个位置,以后隔三差五来找东西吃。
  哪怕不是这片林子,只要靠近院子,难保将来某天它不对院墙内的东西起心思。
  离雪季过去还有三个月,时间越往后,饿极了的野兽就越多。
  霍凌没有犹豫太久,当即决定在这里挖个陷阱,要是野猪哪一日想起来,杀个回马枪,他就能得一大块野猪肥膘炼荤油。
  野猪体型大,要挖陷阱的话,坑就不能小。
  他改了今天进山抓狍子的计划,在家陪着颜祺吃过早食,扛着铁锹和梯子出来挖坑。
  坑深了,挖出来的土只能装进筐里往外运,颜祺在上面帮忙,霍凌每次只装半框,看着小哥儿一点点拽着绳子拉上去,再把空了的筐子丢下来,慢是慢了点,但他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差不多整个上午都被拿来挖陷阱,近两个时辰过去,灰头土脸的霍凌攀着梯子回到地面,扯过树枝和树叶,仔细把坑盖好。
  先前干活时他觉得热,摘了手套和帽子,回过神来才觉得风和刀子一样,冻得耳朵发疼,到家后半天都缓不过来。
  颜祺抓了点雪替他搓了搓耳朵和手,又用手掌替他捂了一会儿,最后抹上獾子油,免得生冻疮。
  ——
  陷阱搭好后两天,林子里都没有什么动静,虽说挖陷阱费了不少力气,能不能抓到东西却是看运道的,有就是赚大了,没有也无所谓。
  从第三天开始,霍凌顾不上理会那不知何时会来的野猪,他用绳套陷阱接连成功逮住了两只狍子,一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公的那只年轻些,看起来最多一岁。
  雪季不用担心猎物死后肉会腐坏,拖回家后,他直接给两只割喉放血。
  “公的肉嫩,皮毛也干净,整只背下山,到时带去大集上卖了,母的这只皮和肉都留下。”
  “狍子皮要拿来做什么?咱们从头到脚,一套都是齐全的,什么也不缺。”
  买完五亩地后,家里的存银几乎见底,颜祺倾向于把能换钱的都换成钱。
  “这一张皮足够大,能再做两双皮靴,或者裁个袄子。”
  霍凌道:“做被面也行,把有毛的这面贴身盖,半夜能把人热得冒汗。”
  “现在晚上烧炕,还有你挨着,盖棉被我都能冒汗了。”
  颜祺低头摸了摸狍子皮,比起兔皮、獾子皮那些要更硬一点,相应的也能结实耐磨的。
  “大哥大嫂能不能用得上?不如下山以后问问他们。”
  这句话提醒了霍凌,他点头道:“咱们那小侄儿雪季里出生,也该备点东西,到时候给大嫂看看,缝个小褥子或是襁褓,给孩子用也不错,”
  公的那只皮和肉分开卖,应该能卖到二两银子,狍子大是大,却因太常见,冬日里好猎,并不太能要上价,不过能有这些也不错了。
  真正值钱的皮毛是貂鼠皮,小小一张做个围脖都勉强,但一张品相好,无疤无杂毛的,能卖到六到八钱,品相次一些的也至少有五钱。
  而价贵的原因,除了手感好,保暖佳,还在于貂鼠灵活,很难猎到,纵然猎到了,手法不够到位,也会损伤皮子。
  两只狍子得手,好运相伴而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