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第1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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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进山,次次都未空手而归,一共得了五只青羊、三只狍子、一头马鹿、六只獾子。
  野兔和榛鸡就更多了,每回都有个十几只,这还不算三只狗围追堵截捉到后分着吃掉的。
  貂鼠也有,只是最少,仅两只,都是紫貂。
  用颜祺的话讲,他是舍不得用的,在他眼里毛皮都一样保暖,不过是貂皮摸着最软和。
  按理说给孩子用是最好的,可小孩子长得快,无论做成个什么,用不得多久就穿不上了,遂暂时收进了箱子里,看看今后能不能派上用场。
  再不济,真到用钱时,直接换钱也成,在关外,毛皮其实是能当银子用的,是绝对的硬通货。
  除却这两张不卖的貂鼠皮,剩下的猎物里,霍凌还留了半扇羊肉、一条鹿腿、两张獾子皮,兔子和榛鸡各五只,又让赵家兄弟带回去一张羊皮和一条羊腿,兔子和榛鸡各一双。
  兄弟俩用羊皮做了两双靴,方便进山穿,余下的料子给老爹做了条护腰,给老娘制了一小张在炕上做针线时盖腿的毯子,过了个不缺肉吃的暖和年。
  林长岁也拿着钱找到霍凌,买走一张羊皮和一张獾子皮,赶在年前将其变成了一家人身上保暖的衣裳鞋帽。
  霍家早不缺皮子,霍凌将毛皮和肉尽数卖掉,得了十九两有余,再加山货和卖馅饼,他和颜祺手里的存银一下子增到了近七十两。
  霍凌咂摸出兼做猎户的好处,不上山的日子里,他和赵寅生与赵辰生用院子里的靶子练习弹弓,琢磨陷阱和绳套上的机关。
  这些东西是旁人安身立命的本事,去问别的老道猎户,没人会告诉你,他只能靠自己摸索精进,好在就算蹩脚一些也无妨,够用就行,若能猎到东西便是意外之喜,猎不到,总还有其它保底的进账。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钱匣子里成贯的铜钱一点点地增多,路边经冬的积雪开始出现融化迹象时,霍小七也从一个只会咿咿呀呀的小不点,长成了会满炕乱爬,吐着口水泡泡学叫“爹爹”的大胖娃娃,比他大几个月的霍林更是已经会摇摇晃晃地走路。
  土炕上,霍凌拿着一个布缝的小狗,在面前来回挪动,引着小哥儿往自己这边爬,还时不时“汪汪”叫两声。
  霍小七原本坐在颜祺怀里啃手指,见那边有东西在动,他咧嘴笑开,伸手就往前扑。
  一下子脸朝下摔到被子上也不哭,直直奔着小狗所在的方向去,成功碰到小狗后,他一下子把狗抱住,压在身下,张嘴去咬布狗的尾巴。
  小孩子六个月上下的时候就开始冒小牙了,那之后越来越喜欢咬东西,凡是他的玩具,全都是口水印子,隔不了多久就要洗一洗。
  所有玩具里,颜祺给他做的两只小狗是他最喜欢的,晚上都要抱着睡,拿走便立刻不乐意。
  不单是狗玩具,真的狗他也喜欢。
  每次哭得厉害,不好哄的时候,只需让家里的狗子过来贡献一个后背,小脚丫往狗毛里一踩,顿时停了哭声,甚至破涕为笑。
  林哥儿因为已经会走路了,现下常能看见霍峰扶着他在院子里踉踉跄跄地追狗,追到后狗乖乖躺下亮出肚皮让他摸。
  不过会这么干的只有黑豆儿和馒头,大个儿和黄芽儿是做不出这副撒娇模样的。
  再想及霍英小的时候,家里已经有大个儿了,她也是跟着大个儿一起长大的。
  可以说别看家里狗多,有事时它们也是真能派上用场,从看家护院到赶山打猎,再到看孩子逗孩子,说是狗,实则也和家里人没什么两样。
  霍凌和颜祺都打趣,说小七哥儿应该叫大个儿和黄芽儿一声狗叔,黑豆儿和馒头矮一辈,该叫狗兄。
  ——
  雪化后,大河破冰,奔流而下。
  田间道旁与山中林下,尽是草木葳蕤,暖风拂过,满眼绿意葱茏。
  大集上再买不到冻梨和冰糖葫芦,取而代之的是土里钻出的第一茬野菜青苗。
  家家户户忙着下地翻土,种菜种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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