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16节(2 / 4)
但在打开另外几位男性的坟墓时,人们对他们的态度就要温和多了。一位可能是商人的死者,他甚至有随葬品,一枚戒指,一本圣经,一个大奖章,上面写着惠特比最佳市民什么的,利维没在意,随手就扔在了一边——为什么要说他得到了优待呢?他没有被铁锁捆绑,棺木里也有铺垫用的枕头和床褥,衣着整齐,身上覆盖着白色的亚麻布,虽然现在这些东西只有些许纤维,但可以证明它们存在过,而且他确实是面朝上,双手放在胸前,安安稳稳,整整齐齐的下葬的,人们做出的防护措施只在他的棺木外面,一只
黑铁打造的笼子,这确实要比铁索缠身,往嘴里打进石头,胸前插上木桩要体面得多了。
还有一位先生,他的身份可能要更加显赫一些,从随葬品看,可以看出他可能是一个德高望重的绅士,也许是个官员,也许是个贵族,在他华美庄重,镶嵌着金边,刻着圣经故事的橡木棺外,他们给他造了一座水泥小箱子——也就是说先预制一个水泥开口箱,大到足以放下他的整个棺木,然后在他下葬后,再往上盖一个水泥盖子,这样就算他变成了吸血鬼,也只能乖乖地待在里面直到世界末日。
不得不说,这个预防措施不只是体面,而且还相当严谨,充满了尊重与爱戴,它不但可以防止里面的人跑出来,还能防备外面的人跑进去,我们之前说过,大不列颠岛上食尸鬼和盗墓人无所不在,只是那些厚重如同石块的水泥,在半恶魔的爪子下依然不堪一击,倒是因为它被保护的太好了,半恶魔对它的研究,格外详细而又彻底……
利维可以确定,从那个女孩开始,到这两位先生,这里面并没有出现被吸血或是被吸血鬼选中进行转化的幸运儿,他们死的时候是人类,死后也是,接着,他又连续打开了几座人们死后的安居之地,可惜的是,看到的情景大同小异,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就算有一些隐晦的气息,也是因为这里是墓地,是地狱之门最容易被打开的地方。
不过很显然的,人们对于女性死者的恐惧要比男性死者更大,利维想起老乔曾和他说,教会曾经在这里处死了好几个女巫,想必也是因为女巫的出现,让这里的人认为女性死者更有可能变成吸血鬼,他们厌恶她们,憎恨她们,认为她们是所有罪行的开端,他们还愿意勉强让她们进入墓地,或许还是因为这些女性还有家人,为了自己的名誉,这些家人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女儿,妻子和母亲是女巫,非得将她们埋在这里不可。
还有,利维很快就发现,他之前的计划要略微修改一下,乔慕利兄弟的墓并不在这里,也不在圣玛丽教堂的地下,那么在哪里呢?只可能在原本就是一座修道院的乔慕利老宅,将家族陵墓设在祖宅地下的,乔慕利家族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看来那个推测还要等到他回到老宅后才能得到确证。
小女仆站起身,将双手重新恢复成人类的样子,他没打算去恢复那些被他挖得乱七八糟的地方,反正明天教士们会尽善尽美地处理的——如果他们不想被指责疏忽职守。
只是在站起来的时候,他嗅见了海风传来的一股生人气息,谁会在这里?要知道,就算是惠特比的人,除非迫不得已,也不会走到这里来——哦,他找到了,那个正在寒风中颤动的瘦削身影,那位倒霉的,贫穷的,备受歧视的爱尔兰人,那位作家先生。
第388章 挖掘(3)
“哦,原来是您啊,作家先生。”利维语气轻快地说道,“我是不是该说一声晚上好呢?”他脸上笑盈盈的,那股子若无其事的劲儿,几乎要让人误以为,在这种时间,这种地点,一个女仆与一个老宅的客人毫无预警的见了面,是一桩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作家可就没他那么从容了,尤其是一阵狂风袭过差点将他吹倒的时候,他看上去确实非常单薄,不单是身躯,还有他的衣物,他都没有厚实的大外套,而只是穿了一件无帽斗篷,斗篷的质地也并不是很好,看得出它原来属于一个身材更为高大魁梧的男性,一些地方更是被磨的脱了线。
他坚强的站在那里,靠着一座石碑,他蠕动嘴唇,又不安地看了看四周,仿佛从无边的黑暗中会跳出一两个手持凶器的暴徒,“晚,晚上好,”他低声说道,“我只是出来走走,女士。”虽然就他的身份,他无需对利维解释什么——利维虽然不是老宅的仆人,但他的身份肯定是要低作家一等的,但作家似乎并并没有这个概念。
作家向前走了两步,他没有换上有护耳的旅行帽子,也没有换上暖和厚重的靴子,仔细看在斗篷下穿着的还是那套应该在起居间或是餐厅出现的行头……老宅主人的零用钱可能只够他配齐这么一套,就如老宅的仆人们私下议论的那样,他之前的状况或许只能用穷困潦倒来形容,如果不是这份遗产,他的将来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倚靠在街道角落里默默死去的无名之人。
“出来走走?这里可没有什么好景色。”
如果今天的惠比特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也就罢了。但它和英国的很多地方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都是阴云笼罩不见天日。即便到了夜晚,你所能看见的也只有混沌的云层,而不是皎洁的月亮和钻石般的星星。何况作家出现的地方还在圣玛丽教堂的后方,从这里可以看见教堂高耸的围墙,尖锐的钟楼和一小部分玫瑰花窗,但也只有这些了,能够认为林立的墓碑很美的,就利维所知,可能只有食尸鬼……他可以确定作家不是食尸鬼。
“我来听钟声。”作家说,果然,就在他们话音刚落的时候,钟楼上的钟被教士们敲响了,钟声悠远,凝重,一声接着一声传出很远,利维站在那里和作家先生一起安宁地听着,等到钟声停歇,他才去捡回了自己的篮子。
“这,这些是,你主人需要的东西吗?”作家结结巴巴的说,“请将篮子交给我吧,往上面走,还有很长一段路呢。”四五十磅的重量,对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既然作家提了出来,他就将篮子交给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就算是作为倾听者的一些报酬。
他刚才的行为已经说明了他确实有点疯癫,但更有可能是因为他心中的苦闷,无法与他人诉说,也难以消解。
“您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作家一边走,一边微微的喘着气,但还是忍不住说到,“有什么人会跑到那种地方去聆听钟声呢?”他仿佛自言自语的道,“我的老师曾经跟我说,他在灵感枯竭的时候,就会走到教堂附近去,伴随着钟声思考他所需要构建的人物与情节,他是一个相当出名的戏剧家,曾经教导过我很多有用的知识,以及他一路行走过来所积累的许多珍贵的经验。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他所交付给我的这些,我能够使用到的不过十分之一或许更少——我决定想要创作出一部能够用他骄傲的作品,但始终没能成功。”
“你的老师?”
“亨利.欧文。”作家回答说,利维点点头,亨利.欧文确实是一个有些名气的剧作家,他的一些作品还在伦敦的戏院上演过。“你想写一本怎样的小说,或者是戏剧?”
“我想写一出悲剧。”作家说,“但不是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种悲剧。人间有许许多多的悲剧,但人类的悲剧总是无比短暂,如同时间长河中的一个闪现,转瞬即逝。它所带来的痛苦与遗憾,也犹如黎明时刻的晨雾,等到太阳升起,就会消散无影无踪,并不能在这个世间留下深刻的印记。
我想描述一个神话中的人物,或许是个幽灵,他所存在的时间可能有几百年,上千年,他所要对抗的也不再是人类,而是另一个神明,又或许是他的信仰,他会对其发出挑战,叫无数人为之震撼与颤栗。
但与此同时,他的心中必然还会保有某种美好而又强烈的情感。这种情感就如同阿基里斯的脚踝,或是齐格弗里德的那片树叶,那是这个主人公身上唯一闪光的点,让人们为之崇敬或是爱戴的地方。但也正是因为它的存在,让他有了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最终会死去,但不是死于敌人的强大,而是命运的注定与嘲弄。”
“这听起来很普通,”利维毫不客气的指出,“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不不不,”作家慌乱的说道,“我可以说给您听,但您千万不要说出去,小说的主角,我想把他写成一个吸血鬼。”
这下子可轮到利维惊讶了:“你想要把你的主角设置为一个吸血鬼?”半恶魔难得地出了点小纰漏,“您知道吸血鬼是个什么玩意儿吗?”说完,他才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小的女仆,应当对吸血鬼这种怪物没什么了解才对,幸好作家也不是那种敏锐的人,或者说他现在的所有思想几乎都在他尚未完成的小说上,他没有注意到利维露出了些许马脚,而是认真地辩解道:
“我前几年就来过惠特比采风,那时候我是在为我的老师和雇主做事,他需要我为他准备一些有关于海边小镇的素材,我在这里听说了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还有库克船长,他们说库克船长从那些野蛮的地方带回来一个强有力的吸血鬼。他并不是普通的精怪,而是由一个异教的神明堕落而成的。他能够变化成风,变化成乌云,变化成野兽,能够在夜间飞行。在白天的时候就隐藏在坟墓里,夜晚就出来猎食——吸吮人们的鲜血。他尤其喜欢美貌的处女,要求人们向他们奉献祭品与钱财,教士们曾经与他发生过多次战斗,好不容易才将他抓住,他们将他放在阳光下暴晒,从他的身体上冒出了浓浓的青烟。他嚎叫着死去,皮肉溃烂,直至露出白骨。
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打算去写一个普通的恶魔,他应该,非常强大,非常邪恶但又十分高贵——您听说过弗拉德三世吗?” ↑返回顶部↑
黑铁打造的笼子,这确实要比铁索缠身,往嘴里打进石头,胸前插上木桩要体面得多了。
还有一位先生,他的身份可能要更加显赫一些,从随葬品看,可以看出他可能是一个德高望重的绅士,也许是个官员,也许是个贵族,在他华美庄重,镶嵌着金边,刻着圣经故事的橡木棺外,他们给他造了一座水泥小箱子——也就是说先预制一个水泥开口箱,大到足以放下他的整个棺木,然后在他下葬后,再往上盖一个水泥盖子,这样就算他变成了吸血鬼,也只能乖乖地待在里面直到世界末日。
不得不说,这个预防措施不只是体面,而且还相当严谨,充满了尊重与爱戴,它不但可以防止里面的人跑出来,还能防备外面的人跑进去,我们之前说过,大不列颠岛上食尸鬼和盗墓人无所不在,只是那些厚重如同石块的水泥,在半恶魔的爪子下依然不堪一击,倒是因为它被保护的太好了,半恶魔对它的研究,格外详细而又彻底……
利维可以确定,从那个女孩开始,到这两位先生,这里面并没有出现被吸血或是被吸血鬼选中进行转化的幸运儿,他们死的时候是人类,死后也是,接着,他又连续打开了几座人们死后的安居之地,可惜的是,看到的情景大同小异,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就算有一些隐晦的气息,也是因为这里是墓地,是地狱之门最容易被打开的地方。
不过很显然的,人们对于女性死者的恐惧要比男性死者更大,利维想起老乔曾和他说,教会曾经在这里处死了好几个女巫,想必也是因为女巫的出现,让这里的人认为女性死者更有可能变成吸血鬼,他们厌恶她们,憎恨她们,认为她们是所有罪行的开端,他们还愿意勉强让她们进入墓地,或许还是因为这些女性还有家人,为了自己的名誉,这些家人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女儿,妻子和母亲是女巫,非得将她们埋在这里不可。
还有,利维很快就发现,他之前的计划要略微修改一下,乔慕利兄弟的墓并不在这里,也不在圣玛丽教堂的地下,那么在哪里呢?只可能在原本就是一座修道院的乔慕利老宅,将家族陵墓设在祖宅地下的,乔慕利家族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看来那个推测还要等到他回到老宅后才能得到确证。
小女仆站起身,将双手重新恢复成人类的样子,他没打算去恢复那些被他挖得乱七八糟的地方,反正明天教士们会尽善尽美地处理的——如果他们不想被指责疏忽职守。
只是在站起来的时候,他嗅见了海风传来的一股生人气息,谁会在这里?要知道,就算是惠特比的人,除非迫不得已,也不会走到这里来——哦,他找到了,那个正在寒风中颤动的瘦削身影,那位倒霉的,贫穷的,备受歧视的爱尔兰人,那位作家先生。
第388章 挖掘(3)
“哦,原来是您啊,作家先生。”利维语气轻快地说道,“我是不是该说一声晚上好呢?”他脸上笑盈盈的,那股子若无其事的劲儿,几乎要让人误以为,在这种时间,这种地点,一个女仆与一个老宅的客人毫无预警的见了面,是一桩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作家可就没他那么从容了,尤其是一阵狂风袭过差点将他吹倒的时候,他看上去确实非常单薄,不单是身躯,还有他的衣物,他都没有厚实的大外套,而只是穿了一件无帽斗篷,斗篷的质地也并不是很好,看得出它原来属于一个身材更为高大魁梧的男性,一些地方更是被磨的脱了线。
他坚强的站在那里,靠着一座石碑,他蠕动嘴唇,又不安地看了看四周,仿佛从无边的黑暗中会跳出一两个手持凶器的暴徒,“晚,晚上好,”他低声说道,“我只是出来走走,女士。”虽然就他的身份,他无需对利维解释什么——利维虽然不是老宅的仆人,但他的身份肯定是要低作家一等的,但作家似乎并并没有这个概念。
作家向前走了两步,他没有换上有护耳的旅行帽子,也没有换上暖和厚重的靴子,仔细看在斗篷下穿着的还是那套应该在起居间或是餐厅出现的行头……老宅主人的零用钱可能只够他配齐这么一套,就如老宅的仆人们私下议论的那样,他之前的状况或许只能用穷困潦倒来形容,如果不是这份遗产,他的将来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倚靠在街道角落里默默死去的无名之人。
“出来走走?这里可没有什么好景色。”
如果今天的惠比特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也就罢了。但它和英国的很多地方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都是阴云笼罩不见天日。即便到了夜晚,你所能看见的也只有混沌的云层,而不是皎洁的月亮和钻石般的星星。何况作家出现的地方还在圣玛丽教堂的后方,从这里可以看见教堂高耸的围墙,尖锐的钟楼和一小部分玫瑰花窗,但也只有这些了,能够认为林立的墓碑很美的,就利维所知,可能只有食尸鬼……他可以确定作家不是食尸鬼。
“我来听钟声。”作家说,果然,就在他们话音刚落的时候,钟楼上的钟被教士们敲响了,钟声悠远,凝重,一声接着一声传出很远,利维站在那里和作家先生一起安宁地听着,等到钟声停歇,他才去捡回了自己的篮子。
“这,这些是,你主人需要的东西吗?”作家结结巴巴的说,“请将篮子交给我吧,往上面走,还有很长一段路呢。”四五十磅的重量,对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既然作家提了出来,他就将篮子交给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就算是作为倾听者的一些报酬。
他刚才的行为已经说明了他确实有点疯癫,但更有可能是因为他心中的苦闷,无法与他人诉说,也难以消解。
“您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作家一边走,一边微微的喘着气,但还是忍不住说到,“有什么人会跑到那种地方去聆听钟声呢?”他仿佛自言自语的道,“我的老师曾经跟我说,他在灵感枯竭的时候,就会走到教堂附近去,伴随着钟声思考他所需要构建的人物与情节,他是一个相当出名的戏剧家,曾经教导过我很多有用的知识,以及他一路行走过来所积累的许多珍贵的经验。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他所交付给我的这些,我能够使用到的不过十分之一或许更少——我决定想要创作出一部能够用他骄傲的作品,但始终没能成功。”
“你的老师?”
“亨利.欧文。”作家回答说,利维点点头,亨利.欧文确实是一个有些名气的剧作家,他的一些作品还在伦敦的戏院上演过。“你想写一本怎样的小说,或者是戏剧?”
“我想写一出悲剧。”作家说,“但不是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种悲剧。人间有许许多多的悲剧,但人类的悲剧总是无比短暂,如同时间长河中的一个闪现,转瞬即逝。它所带来的痛苦与遗憾,也犹如黎明时刻的晨雾,等到太阳升起,就会消散无影无踪,并不能在这个世间留下深刻的印记。
我想描述一个神话中的人物,或许是个幽灵,他所存在的时间可能有几百年,上千年,他所要对抗的也不再是人类,而是另一个神明,又或许是他的信仰,他会对其发出挑战,叫无数人为之震撼与颤栗。
但与此同时,他的心中必然还会保有某种美好而又强烈的情感。这种情感就如同阿基里斯的脚踝,或是齐格弗里德的那片树叶,那是这个主人公身上唯一闪光的点,让人们为之崇敬或是爱戴的地方。但也正是因为它的存在,让他有了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最终会死去,但不是死于敌人的强大,而是命运的注定与嘲弄。”
“这听起来很普通,”利维毫不客气的指出,“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不不不,”作家慌乱的说道,“我可以说给您听,但您千万不要说出去,小说的主角,我想把他写成一个吸血鬼。”
这下子可轮到利维惊讶了:“你想要把你的主角设置为一个吸血鬼?”半恶魔难得地出了点小纰漏,“您知道吸血鬼是个什么玩意儿吗?”说完,他才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小的女仆,应当对吸血鬼这种怪物没什么了解才对,幸好作家也不是那种敏锐的人,或者说他现在的所有思想几乎都在他尚未完成的小说上,他没有注意到利维露出了些许马脚,而是认真地辩解道:
“我前几年就来过惠特比采风,那时候我是在为我的老师和雇主做事,他需要我为他准备一些有关于海边小镇的素材,我在这里听说了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还有库克船长,他们说库克船长从那些野蛮的地方带回来一个强有力的吸血鬼。他并不是普通的精怪,而是由一个异教的神明堕落而成的。他能够变化成风,变化成乌云,变化成野兽,能够在夜间飞行。在白天的时候就隐藏在坟墓里,夜晚就出来猎食——吸吮人们的鲜血。他尤其喜欢美貌的处女,要求人们向他们奉献祭品与钱财,教士们曾经与他发生过多次战斗,好不容易才将他抓住,他们将他放在阳光下暴晒,从他的身体上冒出了浓浓的青烟。他嚎叫着死去,皮肉溃烂,直至露出白骨。
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打算去写一个普通的恶魔,他应该,非常强大,非常邪恶但又十分高贵——您听说过弗拉德三世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