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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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京城,太繁华了,他想要的都能找到。在金河县时,他就想跟宋长叙置办一个房子,因为不清楚会考到哪里才没有买。
  如今终于能在京城买下属于他们的房子。
  一根金条十两重,一根金条值白银二百两,十根金条是两千两银子。
  许知昼手里还有两百两没有动,这样算下来他们家一下子就有两千两百两银子了。
  “转眼就要把钱给别人有点舍不得,等我们这边租段日子后再买吧,一下子就要给出一千多两银子,金条还没有捂热。”许知昼小气的说。
  宋长叙说:“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也可以拿着钱等看上合适的房子再买。”
  许知昼点点头。
  今天是个好日子,他去买了肉,鱼来庆祝。
  现在手里有这么大一笔钱,两个人的心里安定多了。有了金条他们想买房就买房,钱拿到手里挺好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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