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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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轻狂的大少爷用宠女人的法子养妹妹,一手包办了衣食住行,又不给隋朱一个府外人知道的“名分”,那怎么能不出问题?
  隋朱自顾自说:“你当年不要我,让那时的我很挫败。”释然:“好在我现在看明白了。”
  “你才最适合当婊子。”隋朱的语调亲昵愉悦,拽起隋和光头发,逼他仰头。
  两双同样细长的眼对视,隋朱话锋一转,柔声细语:“叫我哥哥。”
  隋和光面孔凝固住了。
  他感到耳垂剧痛。隋朱用烧过的针穿出一个耳洞,接着,有东西坠在隋和光耳朵上。
  他看不见,那是一小颗磨得圆润的、血红的宝石,像一滴血。
  隋朱低头,仔细看,他的耳垂边缘也有发白的环痕。当年,隋和光给他的礼物中有很多珠宝,为了匹配一副珍珠耳环,二小姐自己对着镜子戳耳洞。
  可他的眼睛不好,一时手滑,剪子就把耳朵边缘剪穿了。
  二小姐呼痛,但丫头告诉他为了美痛苦是值得的,帮他把另一只耳朵穿好珍珠,她们说“很美”“很鲜亮”“大少爷肯定能一眼看见”。
  二小姐把剪下的碎肉吃下去,温热、甜蜜、柔软、鲜艳……他知道了,这就是“美”。
  隋朱含住那颗小小的红宝石,听到隋和光加深的呼吸。
  他尝到了久违的美,和血一样的滋味。
  美就是残忍。
  【作者有话说】
  这本还有几章就完结了,想要营养液[狗头叼玫瑰]
  第65章
  “……三哥。”
  月明星稀, 医院后墙人影寥寥,隋翊刚从三楼病房的窗口翻下,便与一人撞了个正着。
  两人穿着同一套衣服——军情處的黑制服。隋朱是用吊瓶砸晕守卫、再从人身上扒下来的, 而隋木莘……
  隋木莘说:“我找不到能治你手的医生, 隋朱刚好路过,把你救下了。作为交换,我要帮他處理几个人。”
  所以他暂时披上了军情處的衣服, 给人卖命。
  问题很多:隋木莘在南边念书, 怎么跟军情處勾搭上头的?几时起他杀人像剁菜, 说话鬼一样?……隋翊一个都不问。他对隋木莘不感兴趣,只想出医院。
  “讓开。”隋翊晃了晃枪。
  隋木莘:“你猜我来的为什么这么巧?”
  身后風声骤起!隋翊闪身避过闷棍,却结结实实挨了隋木莘一記腿風。他听见军情处的人恭恭敬敬唤隋木莘——“隋老師”。
  “您这腿法真是漂亮,能不能再教教兄弟几个?”特务居然就这么跟隋木莘攀谈起来。
  隋翊眼神阴鸷:“既然救我,为什么还要拦我?”
  “我救你,不是为你,是为他。”隋木莘说:“隋和光不想你死,你就必须活。但你若是还体谅他, 就不要再回北方、扰他清净。”
  特务在隋木莘授意下退到一边,讓这两人单独说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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