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遗腹子自带口粮 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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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见友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知道吗,打了胜仗了!”
  “传到这边都好些天,估计这还是一两个月之前的事呢!”
  “可真好,咱们大越儿郎都是好样的!”
  林秋然也高兴,虽然不知萧寻现在怎么样,但打了胜仗就是好消息。孙氏也不知萧寻还活着没,可她还是高兴得差点哭出来,打胜仗好,总比打败仗活下来的几率大呀。
  远在京城,捷报频传。
  萧寻的名字出现在奏章上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从杀十人、杀几十人到杀几百敌,他频频立功,圣上频频嘉奖。
  功夫好,有勇谋,擅兵法,自副将死后,萧寻就成了营中新的副将。
  今日打完仗,能歇个几日,萧寻回经营包扎伤口。林秋然当日给了他好些钱买药,这会儿正能派上用场。
  腹部的伤口有些深,他蘸了酒擦,习惯受伤,可萧寻还是疼出一身冷汗。
  等上了药,萧寻白着唇把伤口包上。
  汗珠伏在他手臂、背上起伏的肌肉线条上,半载有余,萧寻身上的肉更精瘦,少了和林秋然在一块儿的少年气,眉眼也更加锋利。
  包扎好,萧寻皱眉摸了摸伤口,见没什么事又站起来走了几步。如今一人一营帐,但是营中东西不多。最显眼的莫过于一袋子,里面装着一些上了发条的小动物。
  应大哥不在了,这些东西得给应大哥的孩子带回去。想到这,萧寻心里有些难受,人也落寞。
  他不禁想起林秋然和汤圆来,也不知汤圆会不会叫爹。
  西北冷,萧寻上完药就把衣服穿上了,他看了眼天上悬的明月,想起一句诗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
  汤圆如今还不会喊爹,但是会喊娘、祖母、吃、不,这四个字,虽然他会的字不多,但能精准地表达他现在想表达的所有意思。
  见到林秋然喊娘,见到孙氏喊祖母,见到想吃的东西,眼睛亮亮的要吃,见到蛋羹,总会说不。
  汤圆总吃这个,已经吃够了。
  尽管他摆手说不,还是会被孙氏喂一小勺蛋羹,到嘴里的吃食汤圆还是会乖乖吃下去,然后眼睛巴巴地瞧着孙氏,“祖母,不——”
  孙氏就又喂一口,“不啥不啊,你牙都没长齐呢,不吃蛋羹吃啥?”
  汤圆:“不——”
  林秋然看他这样子忍不住发笑,孙氏也乐了,给汤圆擦了擦嘴角。
  林秋然道:“我一会儿试着给他做些别的吃的。”
  这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只喝过奶,吃过米糊、蛋羹。蛋羹是早饭,中午换换花样吧。
  这些日子,猪、鸡、鱼虾肉松汤圆都吃过,只要做得烂一些,这些肉都能吃的。
  汤圆现在有门牙了,林秋然打算给他做一些排骨尝尝。
  小孩子嘛,就清炖好了,寻常家里不这么吃,总是喜欢滋味多一些的红烧糖醋,但汤圆吃不得。
  林秋然拿出刚买的排骨,猪是大早杀的,血水泡一泡,然后选几块肋排,就放葱姜蒜花椒,少许盐,用砂锅慢慢炖着。
  这一炖就是一上午,清炖排骨的香味儿混在厨房其他菜里,并不明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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