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皇帝聊天群 第2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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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当如何是好?
  赵匡胤不打算发行免罪的国债,宋辽之战就算缺钱,也不至于缺到要给官员富豪免罪。
  但以他对经济的敏锐度,已经察觉发行利息合理的国债利国利民。
  故而有疑问之处就立即寻求答案。
  【秦念:发行的国债越多产生的利息就越多, 所以额度必须经过反复核算, 朱元璋身边没有懂经济的官员, 只能朕替他决定额度为五百万两白银。】
  【朱元璋:倘若五百万已经凑齐,此后的贪官就不能免罪?】
  看到赵匡胤的问题时,朱元璋的想法是权贵豪富愿意购买多少国债,他就收多少。
  不是因为贪得无厌, 而是既然要赦免被迫贪污的官员, 那就不能只赦免一部分。
  地方官员距离京师甚远。
  朱元璋担忧他们上报罪行的折子还没到, 国债就已经全部被购买。
  【秦念:贪官的赃款不必计入国债额度,因为实际上不产生利息。】
  【朱元璋:……原来如此。】
  朱元璋再次意识到自己确实不懂经济。
  赃款会被没收,十年后只需兑换收益,不必归还本金。
  等等……
  朱元璋突然想起除了“钱五”还有“钞五”,也就是说贪官还需要上缴等额的宝钞, 这部分宝钞就不必在三年后兑换为二代宝钞。
  难道这才是秦念要求“钱五钞五”的目的?
  【秦念:国债购买期限为四个月, 前两百万额度银钱先入国库者得;后三百万两额度优先择取清官、其次豪富、最后为宗室, 超出额度的银钱应尽数退回。豪富的钱即便退还,这部分钱依旧既往不咎。】
  【秦念:财产距离京城太远的权贵富豪可上书表明想要购买国债的数额,得到准许后再上交银钱。】
  当即就有豪富家族召集族人,商讨分散购买国债。
  额度总共就五百万两,超出额度的部分会直接归还,不法所得也会既往不咎。
  他们要确保只有一部分被选作国债,另一部分过明路后被退回。
  如此一来,就算国债不能兑现,收益也远大于损失。
  “此次陛下必会兴商开海,甚至允许商户科举——这些钱只有过了明路,才能安心经商赚钱。”
  【秦念:对了,清官购买国债的上限为五百两。】
  【朱元璋:这是为何?】
  大明豪富更加不相信国债能够兑现。
  限定清官的购买额度,或许就是指十年后只兑换清官的国债!
  故而上限仅五百两。
  【秦念:就你朝这点俸禄,家境清贫的清官没钱买国债。不设定上限,这三百万额度可能都属于家境殷实的清官。届时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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