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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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把话说清楚,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就直接问他。”
  原本以为柿谷会慌张,他的反应出乎真世的意料。
  “嗯,也许妳这麽做比较好,因为这事关隐私。”
  “怎样的隐私?我不会告诉别人,请你告诉我。”
  柿谷在电话那一头发出低吟,似乎感到很为难。
  “不瞒妳说,他原本说在自己家裡,但钉宫并没有住在主屋,而是住在院子裡加盖的房子,没有证人可以证明,所以当时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之后发现他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另一个人?是九梨香……九重吗?”
  “不,这我就不好说了。”
  那个人似乎就是九重梨梨香。
  “这样就可以做为不在场证明吗?搞不好只是串供,说他们在一起而已。”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见面的地方很特殊。唉,真伤脑筋。我之所以向妳透露这麽多,是因为妳是神尾老师的女儿,平时我不会把这些侦查的秘密告诉别人。”
  “我知道,谢谢你。”真世急忙说,“请问他们是在哪裡见面?”
  “我刚才说了,我不方便说出来,请妳见谅。”
  “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提示?”
  “真伤脑筋啊。嗯,就是从这裡开车三十分钟的地方,如果走高速公路,差不多二十分钟。对方有车子,是自己开车过去,钉宫也坐在那辆车上。他们在那裡停留了两个小时后回来这裡。我们确认了手机的定位资料,应该没有错。我们得知这件事之后,又去问了钉宫,他承认的确是这样。虽然也可能是其他人带著手机开车去那裡,但只要确认监视器就知道了,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可以相信。”
  “开车走高速公路,停留了两个小时……到底是哪裡?”
  “拜託妳,请妳不要细想。”柿谷哀求般说。
  “还有其他人有不在场证明吗?”
  “目前有人说在自己家裡,但很难确认。”
  真世猜想可能是桃子。
  “不能用手机的定位资料确认吗?”
  “如果是自己家裡,就难以确认。因为即使不在家,只要把手机留在房间就好。虽然我们还是会去确认。”
  那倒是。真世能够理解。
  “如果外出的话,就可以根据手机的定位资料,确认不在场证明,对吗?”
  “是啊,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很配合。”
  “什麽意思?”
  “有人以隐私权为由,拒绝提供手机。即使向当事人保证,绝对不会看其他资料,只是当面确认定位资料,也有人迟迟不愿点头。虽然申请搜索令,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没有相当的理由,很难申请到搜索令。”
  有道理。真世点头同意。自己也不希望刑警碰自己的手机。
  “目前的状况就是这样,我刚才也说了,因为是妳,所以才告诉妳这麽多,否则绝对不可能告诉别人。”
  “谢谢你,我代表亡父感谢你。”真世彬彬有礼地说完,挂上了电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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