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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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读理科,但脑子不够用咋办……大学想学电力工程。”
  “想学医是读文科还是理科啊?”
  “更喜欢文科嘛,毕业后去师范学小语种……”
  路过宿舍走廊,类似的讨论层出不穷。每个人似乎都有清晰的规划,每个人身后都有出谋划策的家长。
  陆什平静地从打电话的人群中穿过,第一次感到有些迷茫。老师把分科与高考强调得那么重,似乎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可他只感到做梦般的轻飘飘。真有那么重要么?如果是真的,为什么手机消息里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你自己决定就好,不要有压力。”
  似乎是发炎了,右耳的耳洞和手腕的纹身都在隐隐作痛。上周末路过纹身店,他停顿了一会儿后走了进去,两个小时后出来,手腕处多了一朵小小的黑色玫瑰,花芯艳红。
  他无法解释那一刻鬼上身般的驱使感来自哪里。
  他从小就是好学生,漫长的学生生涯中,他只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第一件是在初一,他帮同学摘抄好好词好句,一周赚了好几百块钱。被班主任拎去办公室罚站并通知家长。很快,上周末没来看他的贺开火急火燎地赶来,摸了摸他的头发和后颈,告诉他,没事。
  第二件是在高一,就在广播通报批评xx班的xx同学染头发后,他做了比染头发更严重十倍的事情——纹身。这简直是罪无可恕,罪大恶极。他期待着班主任发现,然后被请家长。
  可班主任只是把他叫到办公室,温和地说:“小陆啊,你成绩好,压力也大,适当放松是好事。以后你有什么事都随时可以来找老师,你存一下我的私人号码。”
  那天他踏着初夏的碎叶在操场走了十圈,心想,过了今晚他就满十六岁了。在早些年,十六岁便已经算是成年,成年后便不能再软弱。
  手腕上的纹身他会留着,永远留着。每看到一次,摸到一次,都是在鞭笞那个曾经软弱的他自己,以此为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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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烈日高悬的炎炎夏季里,高一的暑假开始了。和贺开一通不痛不痒的通话后,陆什留在了学校,和许逸飞一起打工。
  许逸飞机灵,能干,嘴甜,见缝插针地寻找各种赚钱机会,白天去奶茶店和餐厅帮工,晚上给初中小孩补习,凌晨还要去守个店铺。陆什跟着他一起干,每天顶着黑眼圈累得半死不活,一沾床就能睡得天昏地暗。与此同时瘦了好几斤,原本还有些婴儿肥的脸变得棱角分明,越发凸显优越的骨相。
  二十多天便赚够了一整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工作狂许逸飞总算松了口气,喜滋滋地把到手的工资存好,提议道:“反正也没事做,我带你去我老家玩吧?”
  陆什:“老家?”
  “在乡下,很偏僻,但很好玩。”许逸飞眉飞色舞地比划,“能上树摸鸟蛋,下河摸鱼,有一大片野生桑葚,吃到饱。”
  陆什没什么所谓地点头:“行。”
  坐上一辆沾满灰尘年久失修的破客车,在哐当哐当的声音中,客车向着山区出发了。
  许逸飞把身份证抽出来递给陆什:“给,你拿着。”
  陆什疑惑地挑了挑眉:“嗯?给我做什么?”
  “我们要去的地方很偏僻,在很深的山里,要转三次车,坐两天时间。我怕你会觉得被拐卖了,所以身份证先给你拿着呗。”
  陆什笑了笑:“至于么?”
  “你一看就没去过山里。”许逸飞说,“方圆十里一个人影儿都没,电话打不通,全是树林。一旦被拐卖,这辈子就完了。就算报案也是悬案,我们县的公安局里有好多陈年悬案呢。”
  陆什确实没去过乡下,更没去过山里。他最初的记忆便是福利院灰色的高墙,后来贺开每周带他去玩,去的都是繁华的大都市,金碧辉煌的场所。
  他颇有兴致地问:“被拐卖会怎么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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