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6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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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难绷的就是儒家对女子的态度了,儒家讲仁、讲义、讲孝,结果孔家三世出妻,曾子因为妻子没有把蒸熟的梨给后妈吃休妻,孟子若不是因为有个贤明的妈拦着,也要因为妻子在自己的卧室里箕踞而坐休妻!]
  [讲点道理啊!因为这么点小事休妻,难道就对她仁、对她义了吗?也对,毕竟也没把自己妻子当成人看嘛!]
  [子思子名言: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因为离婚,就否定生身之母的母亲身份,不让她生下的孩子认她当妈,孝,简直是哄堂大孝了!]
  [名家有个“白马非马”,儒家就来个“妻母非母”,谁看了不得竖个大拇指啊(白眼.jpg]
  惠施等名家大贤:“……”
  “白马非马”再抽象,那也是基于逻辑的思辨,是有学术价值的!跟孔伋这“妻母非母”能是一回事儿吗?!
  不要过来弄脏他们啊!
  (嫌弃往后退.jpg)
  “啥意思啊?”
  天下黎庶多文盲,太正经的话他们听不太懂,但现在——
  “就因为这点小事休妻?”
  有妇人瞪大眼,不可置信地喃喃道,“而且被休了,我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是我的孩子,不认我当阿母了?”
  这简直离谱!
  别说女子觉得离谱,就连男子也觉得离谱。
  文化人就是跟他们泥腿子不一样哈。
  黎庶不懂,黎庶大为震撼!
  [至于亲亲相隐……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吧?假使一个人在某地当官,任职期间贪污受贿、欺压百姓无恶不作,那子女亲属是应该为其隐瞒呢,还是应该大义灭亲?]
  [怎么说呢,这个就比较考验人性了,就算儒家不这么讲,亲亲相隐也会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的社会潜规则。]
  [所以姮姐都懒得多讲,在修订秦法的时候虽然废除了邻里连坐,但亲属连坐依旧得以保留,敢犯法犯罪,轻则牵连满门,重则三族九族整整齐齐一起上路。]
  [邻里犯法也不能说完全不连坐,按是否知情受益进行判定。]
  [如果不知情或不受益,那邻居就不会受到牵连。而有没有受益其实很好判断,至于知不知情……如果办理此案的官员无法证明邻居知情,那便视作不知情处理。]
  [对,办案官员如果没有证据,不能用我怀疑我觉得来判决。]
  [疑罪从无。]
  [谁主张,谁举证。]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出现邻居明明不知情却因为无法证明而受到牵连的情况。]
  天下黎庶:“!!!”
  顾不上继续嘀咕儒家大贤们的荒谬行为,黎庶的心思已全部被“废除连坐”给吸引。
  “殿下不仅废除了肉刑,竟然还废除了连坐?!”
  虽然亲属间的连坐没废,什么牵连满门、三族九族齐上路的还挺吓唬人,但这跟他们这些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明摆着是贵族官吏限定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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