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写文日常 第139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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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出生的当然不要,但可以养到五岁再送过去啊。”
  史老婆子见廉婆子一脸看神经病的模样,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没把事情说清楚,赶紧解释道:
  “那边说了,要是家里愿意签订契书,等孩子满了五岁便让她们带走,孩子就相当于被他们提前买了,孩子离五岁差几年,就给几年的钱和粮食,但孩子要是在带走之前死了,那就得赔偿。”
  史老婆子见廉婆子还是有些不理解,就用身边的事情给人举例子结实:
  “要是你儿媳生的这个女娃愿意给她们,只要签了契书摁了手印,孩子五岁前虽然还是在家里过日子,但人已经被她们定下了,只是暂时寄养在你家里,你懂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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