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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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此时此刻,我只能穿着一件看着就很傻逼的骷髅头t裇,套了个冲锋衣,就这样哆哆嗦嗦地顺着飘雨的站台往出站口走。
  周围的人看上去挺暖和,但脸色比我还难看。
  假期最后一天,大家都从这个颇具特色的城市返程迎接美妙的上班时光。
  我就不同了。
  我是高贵的无业游民。
  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我突然感觉没那么冷了。我拖着慢悠悠的步伐,悠然自得地欣赏着周围人的垂头丧气,像一只高傲的孔雀——
  一直到车子的喇叭声把我从梦里按醒。
  雷哥的车就停在路边。
  他操着一口浓重的x市口音,摇着车窗气急败坏地冲我喊:“没带伞还不走快点,卫春野你要死啊?”
  我灰溜溜地上了他的车。
  车子里开着暖气,电台的歌让人听着想蹦迪。
  一切都看上去岁月静好,显得我像个不速之客。冲锋衣外表滑溜溜,水珠直往下淌,洇湿了后座上破破烂烂的坐垫。
  这挺不好意思,我抽了张纸巾擦。
  结果刚擦了一下,我发现坐垫的角落有几块干了的深色污渍,看上去像是咖啡或是某种酒精饮料。
  我沉默了一下,换个地方擦。
  另一处坐垫毛纠结干涸,我辨认了一番,口红印和粉底印。
  这位置……
  我把纸巾往坐垫上一丢,雷哥后视镜里看一眼,乐了:“哟?讲究人咋不擦了?”
  我翻了个白眼:“你他妈……老子衣服比你垫子干净。”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了雷哥哪个笑点,他笑得差点握不住方向盘。
  雨刮器在大雨里刮得风生水起,我看向车窗外。
  陌生的行人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气息。
  这就是我新的落脚地。
  -
  我叫卫春野。
  春天的春,野性的野。
  一个听起来还挺文艺的名字。
  很多人听到我的名字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觉得我应该出生在一个艺术世家。但事实是我亲爱的老妈给我起这个名字只是因为我预计出生在春天,并且是她和野男人生的野孩子。
  我老妈是个活得很随性的人。
  在未婚先孕还不被很多人接受的年代,她作为当时厂里的厂花毅然决然拒绝了厂长独生子的示爱,和当时只是个技术工的我爸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很快还有了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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