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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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衡凭什么这么笃定我现在单身。
  我的话音落下,空气里安静了几秒。
  宣衡看着我。他的气场真的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至少我以前从来没在他身上看到过这种可以称之为阴郁的气质。
  阴郁,却因为骨子里自小的教养而依然斯文克制。
  然后他淡淡地说:“那你们马上会分手。”
  【作者有话说】
  [吃瓜]
  第11章
  邓少爷来上班的时候我在酒吧的二楼练琴。
  练琴的主要原因不是我好学,是因为我实在没什么事干,并且我不想面对宣衡。
  他看到我来的时候很惊讶,然后又变成了那种傲娇的样子。
  只不过他刚准备开口,就看到了旁边放着的签名专。
  god night曾经大卖30张的第一张专辑是签名专,限量且有唯一编号,后来就绝版了。
  就算是宣衡我都没法给他弄原始版本的,只能把我自己的送给他,在上面写了个浮夸的特签,上面写了老公宝宝我爱你啾咪之类的……
  但是邓清云这张居然是初版。
  他的脸色风云变幻,只憋出一句:“你怎么翻我东西。”
  我说:“你哥给我的。”
  于是他一句话也憋不出来了。
  我低头继续弹琴,弹的是专辑里一首很冷门的曲子。
  他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然后坐到我旁边。
  “《慢河》。”他说,“第一张专辑里我最喜欢这首。”
  我怔了怔:“那你很有品味。”
  我是纯然的野路子,乐队里的人也是。
  那个时候我的终极梦想只有写出好听的歌,让人能跪下唱《征服》的那种,所以也为此做了很多尝试,前后期写的歌可以说是风格迥异,但现在看内核很相似。
  内核可能就是情绪的宣泄。
  《小孩》是,《慢河》也是。
  我始终觉得摇滚乐是另一种独特的自我表达。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在城里念书的乡下孩子,叛逆又有点儿孤独,所以第一张专辑中我的大部分歌都在写故乡的我,写故乡。
  写的不是真实的故乡,而是幻想乡。
  《慢河》就是我模糊的记忆里始终陪伴着我的那条河,河水波光粼粼,流淌温柔,比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事和人要干净纯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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