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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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机场就是密密麻麻的闪光灯,好像能把人的眼睛灼瞎。
  看到这个场景,清颜只能说,幸亏两个人都戴了墨镜。
  “看,我就说带够衣服是对的吧,”他得意地瞥了眼接机口密密麻麻的媒体,“这种架势,不多准备几套怎么行。”
  清颜轻轻捏了捏他的手心,示意他收敛些,自己却也被他的好心情感染。
  颁奖礼当天下午,两个人对着一床的礼服陷入沉思,所以当时她/他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带这么多衣服。
  “这件怎么样?armani的,够庄重。”权至龙拎起一件黑色丝绒长裙。
  “嗯……但感觉少了点特色。”清颜微微蹙眉,不是特别满意。
  “那这件,颜色衬你。”他又拿起一件正红色的蕾丝礼服。
  “好像……太艳丽了一点?”
  权至龙泄气地把衣服放下,手臂往后一撑,看着琳琅满目的移动版衣帽间,哭笑不得:“我当时怎么就管不住这手呢?带这么多,结果挑花眼了。”
  清颜被他逗笑,身体歪了歪,靠在他身上:“都怪你,让我得了选择困难症。”
  “要不穿这个吧,”权至龙拿着一套小西装,“穿起来多酷啊。”
  最关键的是,这一套小西装之前他穿过,一看就是情侣款。
  “不要,”清颜从夹层中翻到了那套珍珠项链,层层叠叠、富贵无双。
  “我要穿那套浅绿色的旗袍,然后戴这套珍珠项链。”
  换上旗袍之后,权至龙整个人都移不开眼睛,原本隐藏在宽松衣服下的生理曲线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一举一动都是风情。
  浅绿色的真丝缎面旗袍,还绣着精细的暗纹,风格典雅含蓄,配上繁复的项链,他想只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国泰民安。
  那是他在种花的时候学到的,现在他脑子里只有这个成语。
  “这才是最适合你的,”权至龙转着看了一圈,“宝贝,你现在代表了你的文化根源和自信,向着国际展现独一无二的你吧。”
  “这不是去迎合,是去展示,展示你骨子里的优雅和骄傲。”
  夜幕降临,美国国家图书奖颁奖典礼现场。
  不像别的颁奖典礼那么喧嚣,文学类奖项的颁奖总是带着一种内敛的氛围,周围的人也都带着绅士风度,对于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女作家,大家都抱着善意。
  细腻的文字,但是不是用来诉说苦难,而是在讲述困难下发光的抗争精神。
  当清颜挽着权至龙的手臂入场的时候,一身典雅的东方旗袍确实引来了一些关注,文学界的泰山北斗们和一些评论家原本带着审视与挑剔的目光,随即化为一种欣赏。
  千姿百态的美,但是大家都有对美感知的能力。
  清颜没有选择夸张的妆容配饰,长发松松挽起,旗袍勾勒出窈窕的线条,颈间的珍珠与她温润的作家气质相得益彰。
  在满是西装和晚礼服的会场里,她像一幅行走的水墨画,美得和大家不像是一个图层的人物。
  权至龙穿着深灰色西装,收敛了所有舞台上的锋芒,甘愿做她的陪衬。他能感受到那些目光,这一次,他脸上的骄傲里,更多了一份从容。
  颁奖典礼准时开始,前面的奖项权至龙都不关心,他甘心的只有他家宝贝入围的那个奖项。
  当颁奖嘉宾念到“fictionwinner:qingyanshen”时,权至龙猛地握紧了清颜的手,随即给了她一个用力的拥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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