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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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澹笑而起身,向闻束行礼:“陛下,臣以为刀剑相撞声比舞乐好听些。”
  他今日着一身紫蟒袍,金玉添饰,华贵非常又英气逼人,此刻言笑晏晏,话落还不忘侧首与宇文邑对视。
  宇文邑继承了他母亲的白皙肤色和北狄人都有的眼睛。
  北狄人的眼睛都很好看,浅色的眼睛被浓密得足以阻挡风沙的睫毛半遮,深邃的五官立体分明,两厢结合,便是看犬马也是一副欲语还休的深情模样。
  而他的母亲出身草原的偏僻部落,这部落在草原以肤色著名——永远也晒不黑的皮肤。
  草原广阔,什么都大,风大雨大沙大,连太阳也大,是以草原的儿女大多有着和泥土一般黝黑的肤色,独独这一部落例外。
  一黑一浅的两双眼睛对视,彼此都是笑脸模样,空气却中无端起了硝烟味。
  闻束颔首应允:“朕也为你们添个彩头。胜者加封百邑,原有官职上进一品。”
  诸葛澹转身,一一扫视过阶下群臣:“诸君,升官发财,机会难求啊。”
  “微臣请战。”一声音自末席遥遥传出。
  循声望去,正是诸葛澹的老熟人——陆昭。
  陆昭此刻紧张的额头冒出了一层细细的汗,他知这个决定有些莽撞,此次不是最稳妥的机会,但要他再一日熬一日地等下一个机会,他已经熬不住了。
  他休沐会去城南久负盛名的瓦罐汤店点一罐皮蛋瘦肉汤,近日他却不敢再喝。
  他感觉他就像汤里的皮蛋——要被熬化了。
  没当官的想当官,做了官的想做更大的官。
  功名利禄就像沙漠里为数不多的水般吊着他。
  喝到了,解了一时渴,等到喝完,喉咙又似火烧般渴望水。
  诸葛澹毫不意外,前世北狄也有这么一遭,那时陆昭刚立了功,风头正盛,被点上场险胜一局,此后就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升再升。
  这一世陆昭官职虽不如前世高,但锦衣卫有护卫之职,出现在宴会上也不奇怪。
  宫人已将大殿中央清空,留出一块空地比武。
  大宁为显国威,特许使团进宫不用卸武器,而锦衣卫因为其职责特殊,也有此特权,此刻倒是方便了两方比武,不用再耽搁时间去取武器。
  陆昭与北狄一用斧头的少年对上,事关国誉和个人前程,嘴上说着点到为止,二人却都是拼死了打。
  战至最后,陆昭折了一只手,将剑尖刺破对方心脏处表面的皮肉险胜对方。
  文臣,尤其是礼部的官员罕见地没有在此时参一本什么天子生辰不见血这些话,闻束更是抚掌称赞,当殿晋封了陆昭。
  候在一旁的太医署众人等比试结束立马蜂拥而上将伤者拉回去治疗。
  第二场也是一个锦衣卫请战,本也以为自己再不济能像陆昭一样险胜,却没想到对方是用狼牙棒的,最后惨败而归。
  双方各自一胜一负,第三场至关重要。
  在场诸为大宁武臣看着北狄最后一个面孔稚嫩的少年,心下都有些忌惮。
  纵观前两场,用的都是些少见的重武器,而这少年却只腰间配了把刀,看年龄也是三人中最小,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
  这最后一场赢了自然是有更好的奖赏等着往家里送,但输了把朝廷的面子丢出去这辈子都不好受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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