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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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觉得男人注重经营与伴侣的关系是件值得自卑的事情,爱情是精巧的艺术品,想要在婚姻中维系爱情是种能力,只不过这种能力通常被低估了。
  他俩婚前恋爱的时候也不是没试那种以于可为主导的相处方式,现在回味起来还是会心动。
  再者说,如果他小时候真的追随梦想去学了文科,最终成为了一名穷困潦倒的诗人,不也就是另一种被父权制社会厌弃的,“黄毛”的角色吗?
  做黄毛,势必是要被女性凝视的,他愿意做为性客体被于可凝视,让她跟自己在一起体验当家作主的感觉,只要她不把目光投向别人就行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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