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儿奴大佬的前妻 第64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拍了拍黎宵的肩膀,让他好好休息,然后就走了。
  等人一走,江柔就忍不住问:“腿重要还是钱重要?医生让你修养半年的,你是不是想成跛子?”
  别的她不清楚,她只知道搞工程那些要天天往工地上跑,她怀疑黎宵上辈子就是伤没好就往工地上跑,最后腿才跛了的。
  黎宵摸了摸鼻子,小声道:“应该没那么严重。”
  江柔瞪他。
  黎宵顿时不说话了。
  江柔直接道:“我不管你怎么挣钱,哪怕是出去要饭我也不管,但只有一点,腿伤没好之前,不许乱跑,常勇不是总经理吗?你可以暂时转文职帮忙处理文件,别的不许。”
  “我后天就准备回去,后面的复建你自己去医院,别想偷懒,要是跛了我们就离婚,我可不想以后有个跛子丈夫。”
  黎宵听了这话一愣,“怎么这么快就走?”
  江柔没好气道:“快什么?我都呆一个月了。”
  然后又道:“还有一个月就高考了,我得回去适应几天。”
  黎宵就不好说什么了。
  晚上躺在床上,黎宵紧紧抱着人,他想了很多,最后突然道:“我要是从头干,不搞房地产了,以后还可能会挣不到钱,你同不同意?”
  江柔想都不想就道:“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肯定一百个支持,但还是那句老话,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你现在受着伤,就别勉强。”
  黎宵听了,心口一片滚烫,没忍住低下头用力亲了下她,声音沙哑应了一声,“好。”
  第38章
  走之前,江柔准备请常勇和付飞来家里吃顿饭。
  不管怎么说,黎宵确实受他们不少照顾,黎宵住院期间,常勇更是天天过来看望,黎宵救他是一回事,人家态度好又是另一回事,他们不能装作没看到。
  在人情世故上,江柔要比黎宵圆滑一点。这可能与家庭环境有关,江柔虽然以前没处理过这种事,但在她哥嫂的耳濡目染下,还是知道一些的。
  反正就是做几道菜。
  昨天付飞来的时候,江柔让黎宵跟人说了这事,按黎宵的意思来看,不用这么麻烦,实在不行等他伤好了,直接请两人去饭店吃一顿。
  江柔没同意,跟他说请人来家里态度会真诚一些,而且外面吃贵。
  好吧,黎宵就这么被说服了。
  于是两人一早就推着小家伙去菜市场了。
  去菜市场买菜得赶早,不然新鲜蔬菜都会被卖完了,有一些大爷大妈天不亮就出门,除了蔬菜,还有那些夜里赶海渔民捕捞的海货,晚了就只能挑剩下的。
  江柔推着小家伙走在前面。
  黎宵拄着拐杖落后一步。
  他手上这根拐杖有点短了,他用着有些不顺手,不过勉强能用。
  小家伙还是第一次出门这么早,看着外面没什么人的街道,好奇扭着头看,还把小身子往前倾了倾。
  到了菜市场,江柔就把小家伙交给黎宵推着,自己走在前面挑挑拣拣,买了海鲈鱼、皮皮虾、海蟹、牛肉和一些蔬菜。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