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第1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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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娇,过来吃晚饭。”
  叶娇刚出卧室门,就看见了陆乘的笑脸。
  他准备了丰富的晚餐,甚至还点了蜡烛,弄了烛光晚餐。
  “好。”
  一眼就看见自己的帆布包在沙发上放着,叶娇松了口气,不忍心拒绝,选择朝陆乘走去。
  “这家酒店的主厨在港城还挺有名的,你来尝尝看。”
  叶娇刚坐在,面前就多了一碗萝卜排骨汤。
  “天气冷了,喝汤暖暖胃。”
  “好。”叶娇眉眼弯弯,“阿乘,你也吃。”
  半个小时后,看叶娇吃的差不多了,陆乘从旁边拿起一个红色的丝绒盒子。
  叶娇疑惑地看过去。
  陆乘对她笑:“娇娇,到了港城,我才发现以前有多亏待你。在这边结婚是会穿婚纱的,也会戴钻石戒指。”
  “你该不会……”叶娇诧异地抬头。
  陆乘微微点头,烛光下,他帅的不可思议。
  叶娇仿佛能听见自己“砰砰砰”跳动着的心脏,她从没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能收到一枚钻戒。
  上辈子那么繁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她都没有收到过钻戒。
  这辈子,在这个什么都落后的七十年代,竟然达成了!
  丝绒盒子被打开,里面立着两枚戒指,女士的是经典六爪钻戒,男士的则更显低调,只在正中间位置有一颗小小的碎钻。
  陆乘拿起她的右手,把钻戒慢慢套进叶娇的无名指。
  “这样,你走在外面,大家就知道你是有主的了。”
  叶娇眼眶发酸,也跟着拿起另外一枚男士戒指,给他戴上:“你也一样。但是,这个戒指我们两在港城戴戴还成,等回了大陆,一定要记得取下来。”
  陆乘有点不满,抿唇看向她:“为什么?”
  叶娇好笑地捏着他的手指,解释道。
  “你在村里看见过戴钻戒的吗?现在连金戒指都很少有人戴。”
  以前下河村还是有人戴金戒指、金手镯的,但是随着华国各项政策的缩紧,为了安全,大家都把这些有价值的东西收了起来,最多也就是在耳朵上戴一个很小的金耳环,还要用头发挡住,生怕被有心人抓住。
  陆乘不甘心:“那我等会儿再去买两根项链,回家后,戒指就挂在脖子上。反正,我们两必须时时刻刻都戴着它。”
  “行。”
  “我还给你买了不少衣服,你试试看?”
  叶娇趴在桌子上,惊讶地看向那边堆着的购物袋。
  “你什么时候买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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