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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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立刻直起身体,
  一脸嘚瑟地抱臂倚在沙发背, 甚至还学会跷二郎腿。
  “说吧。”
  “你白天赌什么气?”
  央酒唰地把二郎腿放下。
  赌什么气?这人类竟然好意思问出这种话?他就是加害人, 始作俑者, 一切的罪魁祸首!
  央酒偏开脑袋, 大大的身体蜷缩进沙发角, 那么可怜巴巴:“嘤嘤嘤。”
  宋疏无奈靠过去:“别学小白叫。”
  央酒换了种叫法:“呜呜呜。”
  宋疏:“……说人话。”
  “你嫌弃我没文化,你都是勉强喜欢我的!”憋了一天的话,槐树妖终于控诉出口。
  前半句,宋疏承认自己有这个嫌疑。
  可后半句的结论是从何而来?
  他眨眨眼睛,望着又开始“嘤呜嘤呜”结合起来叫唤的妖懵住。宋疏问在报警的妖:“什么叫勉强喜欢你?”
  央酒伸出手指跟他算。
  “首先,你喜欢书,还喜欢别人写的小说,所以你喜欢有文化的。”
  “其次,你觉得我没文化。”
  “再之,你还是承认喜欢我。”
  “总结,你现在勉勉强强喜欢我,来个有文化的你就会移情别恋了。”
  一通列举下来,歪理说起来还挺有道理的?宋疏根据他的道理,推理出来:“所以你才要好好学习?”
  央酒委屈垂眸:“趁你还没红杏出墙。”
  ……这妖今天成语俗语是没少学。
  宋疏望着他,忽然想笑。
  “央酒,这也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青年伸出手,将白发男人的脸转向自己,琥珀色眼瞳直直望向乌瞳里,温柔的嗓音自唇间泄出。
  “喜欢的意思是对人或物有好感或感兴趣1,人类会喜欢很多很多东西。比如我喜欢读书,喜欢这小说,也会喜欢王铃小小阿婆,喜欢小镇和其他地方的很多人。”
  说到这里时,央酒差点炸毛,不过被宋疏按住。他紧接着便道:“但这些喜欢,与喜欢你是不同的。”
  “因为喜欢书,所以喜欢他。”
  “别人是可以用这理由套上的,某件事或许在这因果中占大部分,但你不是。”
  “喜欢你这个理由就在榜首。”
  央酒听得呆愣愣,脑子里转了九曲十八弯,终于大概理解了。他把嫉妒从眼睛里眨掉,换上一丝羞涩与万分开心,唇角又要翘上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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