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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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这还不乐意啊?”陆梅子没当真,“宋知青条件不错了,长得好,又能干,你还想找啥样的……这在镇上都算很不错的了,小姨一直把你当女儿,难道还能糊弄你。”
  “没看出他有什么好……”小妹温明娇也幽幽加了一句。
  陆梅子拿着筷子开始数落几个外甥女,“哪儿有那么些美事,全都可着你们娘们儿的□□子灌铅了?这还没看,就不同意了,条件眼界放这么高,当自己是公主啊。”
  这话说的难听,温名生护犊子,但不好跟小姨子计较,给老婆使了个眼色。
  陆英子说∶“梅子,好好说话,讲话不要这么难听。”
  陆梅子立刻答了一句,“话糙理不糙啊大姐,找对象,咱也要看咱是什么样的人家,咱们家这条件,能找到这样的不错了。”
  “我们家也没那么差。”温明曦说。
  “可不是。”温明雪也听不得这话,立即道,“小姨,那宋知青的条件是多好?有房子?有票子?有路子?什么都没有,让四妹一起去喝西北风呢?咱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打什么算盘呢!”
  温明曦在心里为大姐温明雪喝彩,大姐的战斗力,果然以一当十。
  这话里话外说得好像陆梅子拿了什么好处来做媒人,陆梅子也不干了,“哪有什么算盘,我咋又听人说,咱们四妹跟人家看上眼了,是两情相悦呢。”
  温明雪不干,觉得说两情相悦是在讽刺她,且她一向看陆梅子不太顺眼,说话也不客气,“死穷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说的是宋溪,也是当初陆梅子给温明心介绍的三妹夫。
  第二十二章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花蒙蒙
  大姐话虽这么说,但温明曦却知道她并非瞧不起普通人家,而是单纯的……充满个人感情色彩地在针对小姨陆梅子。
  当初温明雪要和许卫东结婚,陆梅子知道后,就没少嫌弃他家太寒酸太不起眼。
  说他家是公社大队里种地的泥腿子,半点油水都没有就算了,说出去都嫌丢人。
  还说温明雪好好一个复员军人女儿,虽然只是炊事班班长吧,多少算穿过绿军装的,算不得天鹅也勉强够得着小白鹅。
  可要是配了许卫东那只癞蛤蟆,小白鹅就要变成灰麻鸭了。
  结果转身,就给温明心介绍了看上去还行,实则吃食居住条件还不如许家的三姐夫林保实。
  林保实是陆梅子夫家不知出了几服的瓜藤亲戚,上一辈进了城,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
  嫁给林家说出去是好听,城里人,吃公粮,但从没入过温明雪的眼。
  一桩桩一件件不止于此,温明雪从小打心底里,跟陆梅子这个小姨就是不对付。
  温明雪是陆英子自己亲手带大的,对陆梅子不像三妹四妹有感情。
  她就是看不惯这位只比她大了十来岁的小姨,看不惯她一直扒着这个又当大姐又当娘的亲姐吸血,对陆梅子就更是没什么好颜色。
  看着小姨的脸色,温明曦差点笑出声,陆梅子大概也没想到温明雪会如此不给面子,当着面就把人贬成穷鬼癞蛤蟆。
  陆英子和温名生也是对这位妹妹的做媒人能力存疑,这回竟然没有劝着,想来温明心的事情没有瞒过二老。
  因为有大姐在前面开枪,温明曦有幸先看到陆梅子吃瘪的样子,忍不住多夹了两根大白菜。
  但陆梅子这人,向来就是责任感不强,不以别人的意志为转移,她扒拉几口饭菜,跟没事人一样,“找个时间我把人家宋知青领来给你们看看,你们见了准喜欢,读过书,大城市来的,说起话来真的不一样。”
  这是以为就定下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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