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会喜欢她 第3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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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桃酒意上头,听男人的语气这么冲,她顿时也不服气地朝他冲了起来:“还能在哪儿?就像那天一样被你带去酒店呗。”
  陈清黎被她的话堵得一愣,原本为人老师的姿态立刻变得有些难堪起来。
  他深深叹了口气,揉按眉心,再次自责地对她说了一句已经说过了很多次。
  但无论说多少次都已经为时已晚的话。
  “对不起。”
  酒意作祟,话一说出口,其实温桃也立马后悔了。
  她不想提的,真的不想提,尤其是在当事人面前。
  整个栌城那么多所高校,他们就偏偏在一个学校碰上了,真的很想死。
  那天晚上在酒吧的谈笑风生,一样的阅读爱好,他们同是莎士比亚的戏迷,同样对西方文学史颇有见解,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同好相逢,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文学系出身。
  温桃头疼欲裂,一想到这些,眼睛一热,直接尴尬得小声抽泣了起来。
  尴尬是一方面,主要如果这件事被温礼哥知道了,他一定会把她打掉一层皮,一定会。
  第22章 chapter 22
  ◎等你到现在◎
  可这事是个死局, 解不开。
  事实上那晚结束以后,第二天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就足够说明了态度,只当这一晚是艳遇。
  艳遇短暂而美好, 说不定偶尔在某一天想起来, 还会怀念一下那晚绝佳的体验。
  偏偏上天就爱开玩笑, 温桃不但跟男人碰上了, 还是以最尴尬的身份碰上。
  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 又无法失忆,她还没有没心没肺到那种程度, 能够对着一个已经坦诚相见过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师。
  天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每次一上陈清黎的课,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 他讲课的神态和语气越是一丝不苟和专业, 就越是让她出戏。
  “斯宾塞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可惜英雄也要看时势。如果不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时期相隔太近, 我相信斯宾塞这个名字的流传度会和今天的莎士比亚一样。”
  “他的诗在主题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会注入当时的一些新思想,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在。”
  说着陈清黎悠悠背起了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小集其中的几句。
  one day i wrote her name upon thestrand,
  (有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上)
  but came the waves and washed it away:
  (可海浪来了,将它冲走)
  again i wrote it with a second hand,
  (于是我又写了书写了第二遍)
  but came the tide, and made my pains his prey.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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