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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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一个简易的小学堂就算正式的能使用了。
  我由大家闺秀,摇身一变,成了教书先生。
  孩子们都懂事,知道能学字的机会来之不易,都很用功。
  识了字,就是去城里做工当学徒,也要比目不识丁强上百倍,在本朝,识字的人还是占少数的。
  见他们认真,我也收起了刚开始那随便的态度,也买了些《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之类启蒙的书,来好好的教导他们。
  我以为教这七八个孩子已经足够多了,未料想,过了没几日,竟然陆陆续续的还有外村的孩子被送了过来,有一户人家和秣马隔了十几里,竟然也送来了两个孩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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