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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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找个好律师。”
  “找律师做什么?”
  “陆薄修看到我儿子了,他总是借口看孩子来我家,看样子是要和我抢孩子。”
  “那你们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协议的?”
  “我们离婚的时候我已经怀孕了,我告诉他他不相信,他认为我以此为筹码不想和他离婚,所以离婚的时候没有孩子一说。可是,就在一周前,我带着孩子去超市购物回家却发现他跟在我的身后,之后这些天总去我家,赶也不走。”
  “父亲探望儿子是正常的,这不好阻止。”
  “我和他已经签署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协议,并且已经公证过了。”
  “什么时候签的?”
  “离婚之后。”
  “怎么想起签署这个协议的?”
  “离婚之后我就想好好的工作,好好的把宝宝生下来,好好的把宝宝养大。可是没多久他又来找我要用别墅贷款,我当时为了和他撇清关系就直接把别墅给了他,办理了过户手续,我以为这回两清了可以清净了。可是后来他又来找我要用我爸爸给我留下的老宅贷款,我拒绝了他,可是他死皮赖脸的不肯罢休,我只好妥协,就在这时我和他拟定了协议,从此两清,不再往来,见面如陌路,同时做了法律公证。
  因为我不想和他再有交集所以我辞职了,在孕期七个多月的时候我聘请了一位有医疗资历的退休护士陪着我,直到孩子满月。在我儿子满月之后为了避开陆家的所有人我去宣州区开了英语补习班,我租了一二两层楼,一层教课二层我和孩子住。我在宣州区找了一个保姆,她周一至周六早晨八点来,晚上七点走,周日休息。”
  “诺夕,怎么就你一个人,你和你的家人都不来往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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