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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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对你说,春风对小草说过的话。
  我要对你写,夏雨对百花写过的诗。
  我要对你唱,秋月对红叶唱过的歌。
  我要对你做,冬雪对大地做过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点评一下自己的诗作,女孩吓得瑟瑟发抖,两名执勤民警正好路过地下通道,将其抓获,带到治安站审问。这名青年就是大诗人刘明,他声称自己并没恶意,但警方还是以“寻衅肇事”为由把他拘留了几天。
  根据地铁分局提供的案卷资料,画龙、包斩、苏眉带着一队武警赶到刘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房间被清理过,空空荡荡,只有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床上铺着木板,没有被褥,地面有血迹。
  第十三章 分尸现场(1)
  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经凝固成胶冻状的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小孩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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