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套的爱情故事 第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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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身上的毛最多,谁就最爷们儿。
  我遗传的我妈,长得白,毛还少,惨兮兮的。
  那段时间我特么的都自卑上了,夏天不好意思穿短袖,就用长袖捂着。
  霍时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风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面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样,就从他胳膊上拽下来几根。
  手机还在震动。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俩对视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机直奔阳台。
  霍时安在那头骚骚的说,“我来找你打游戏,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打的那么菜的。”
  我捏鼻梁,“别来。”
  霍时安的呼吸立马就重了起来,“玩儿什么呢你?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我听他这语气,好像我始乱终弃,不是好东西似的,“苗苗在我这儿。”
  霍时安嗤笑,“那又怎样?她在你那儿,我就不能过去?”
  他的喉咙里发出类似动物被激怒的低喘,“论认识的时间长短,有我在,轮得到她?”
  我无语几秒,“你想什么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声,“我已经到了。”
  仿佛后面还自带音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的太阳穴猛地一跳,“不是吧?真的假的?你别吓我,苗苗正在问我跟你什么关系。”
  霍时安懒懒的笑,“什么关系,老同学,老朋友啊。”
  我叹气,“她发现了项链的事。”
  “项链?”霍时安拉长声音,“啊,想起来了,是那个啊……就你做那小狗都嫌弃的丑东西?”
  我把电话挂了。
  手机又响,霍时安知道我不接他电话了,就发的微信:我在门口,开一下门,我要进去。
  第14章
  我看完微信回客厅,继续跟苗苗大眼看小眼。
  今天在我这儿的只要不是苗苗,是别的谁,看到霍时安进来,都只当是大明星来老朋友这儿吃顿饭。
  顶多会感慨一番,原来大明星也是人。
  苗苗不行。
  就算她没发现项链的秘密,但是只要她亲眼看到我跟霍时安在一起,待上几分钟,就能从我的言行举止里发觉出不寻常的地方。
  因为她真的跟我太熟了。
  当年我去国外,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遇上的她,那时候她已经在当地生活了八九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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