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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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呀,好啦,待会再说,我先去做早餐。”
  不一会早餐做好了,是鱼片粥和拉布粉。
  “这拉布粉是你自己做的?”我问道。
  “是的。”
  “你简直是厨神嘛。”
  “呵呵,”雨晴抿嘴一笑,“快吃吧,要迟到啦。”
  吃过早餐,我载雨晴到大信上班,车上我对她说:“今晚我买瓶红酒回来,庆祝你新居入伙。”
  “好呀,”雨晴轻声一笑,“那我也给你做顿丰盛的晚餐吧,正式感谢你肯收留我。”
  “好,一言为定。”
  在大信把雨晴放下后,我回到公司。一整天如白开水一般,无聊之极。好不容易熬到五点二十分,还有十分钟就下班了。下班后,除了买红酒,还要买些什么呢?
  要买花吗?电视里的烛光晚餐,餐台上不是都放花的吗?
  烛光晚餐?这么说,还要买蜡烛啦?
  我还在想,突然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
  咦?是何晓薇发过来的?
  短信内容是:“你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顿饭好吗?”
  023:回到了三年前?
  晕倒,怎么这段时间的经历,总跟最俗套的电视剧的情节一样?
  我都已经整装待发,只等打卡机一响,就买红酒去了,然后回家跟雨晴共享丰盛的晚餐,为什么晓薇偏偏要在这时候发短信过来?
  现在叫我怎样抉择呀?
  于情,晓薇是一个让我曾经痛得死去活来,差点一死了之的人,我对她应该是恨之入骨的,怎么还能跟她共进晚餐?上次在room吧见面,是无意中偶遇,那没办法,但现在,如果我赴宴,那便是有意跟她见面,怎么能这样呀?既然都已经分开了,既然我都几乎忘却从前的事儿了,怎么还要见她?怎么还要让这个不该延续的故事延续下去?
  于理,我今天早上就跟雨晴约好了,按时间顺序往下排,我是应该拒绝晓薇,而跟雨晴共进晚餐,庆祝她新居入伙。
  在情在理,我都应该拒绝晓薇,甚至根本不回复她。
  但人呀,就是一种奇怪的、复杂的动物,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往往还要这样做。
  我回复了晓薇一条短信:“地点?时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她回复这样一条短信。
  几十秒后,晓薇的短信又发过来了:“六点三十分,步行街绿茵阁,那张台。”
  一看到这条短信,我的鼻尖一酸,心中一阵绞痛。
  步行街绿茵阁,就是我跟晓薇第一次约会所去的餐厅。
  霎时间,我似乎回到了三年前,那个刚跟晓薇认识的时候。
  一切都是那么淳朴,一切都是那么简单,一切都是那么美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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