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第2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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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房子月租六元。”方海林道:“房东就住旁边,直接就能去定契。”
  穆琼知道方海林看出来自己喜欢这房子了。
  他也确实打算租下这房子。
  赵婶家在姚家租的房子,就相当于这屋子的一半,房间甚至还要更大一些,月租是两元四角,现在这间屋子租金六元,相比之下有点贵,但在他的接受范围里。
  而且这里离租界近,贵一点也是应该的。
  穆琼很爽快地租下了房子,由方海林做中人,跟房东签了租约,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六元,还有押金两元。
  房东当场给了方海林一元钱做酬谢。
  方海林收了钱,对穆琼道:“你是跟我一道回租界,还是回家去?”
  穆琼和他一起回租界,然后去找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这两人一直在旅馆里呆着,听他的话哪里都没去,等他回来,得知他已经租了房子,都很高兴。
  “我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就去看看我们的房子。”穆琼道。
  朱婉婉和穆昌玉自然没意见,不过朱婉婉道:“我们买点便宜的吃吧,节省一点。”
  穆琼小小:“路边的摊子上吃一点,不会贵到哪里去。”
  这时候能吃的食物种类不多,他转了一圈,最后又去了早上吃早餐的地方,照着早上的来了一份,又外加了两个馒头。
  他现在饿得很了,能多吃两个馒头。
  三人吃完,走了半个小时才到住处。
  进去之后,朱婉婉惊喜不已:“这房子真好看。”
  穆昌玉也一样高兴:“娘,这里有灶头,有两口大铁锅,还有八仙桌。”
  之前在姚家那边,都是一起做饭的,很不方便,这里就不一样了,厨房就他们自家用!
  “娘,昌玉,你们先收拾一下,我去把我们的东西拿回来。”穆琼道。
  昨天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离开的时候,他把钱拿回来了,但东西都留在那里。
  朱婉婉舍不得乱花钱,那些东西其实值不了太多,但也不能便宜了别人……穆琼是打定主意要要回来的。
  至于怎么要回来……姚家那边住的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百姓,没什么来头,吓唬一下就行了。
  穆琼打算去找李光明帮忙,再多喊几个人一起去,到时候他们人多,姚家那边的人肯定不敢闹什么幺蛾子。
  做了决定,穆琼就往西餐馆而去,打算在那里等李光明的工作结束。
  结果,还不等他到西餐馆,就被人喊住了:“喂,你给我站住!”
  穆琼转过头去,就看到了那个之前在大众报编辑部见过的少年。
  这孩子当初为了提前看小说,对着李总编胡搅蛮缠,就是大号的熊孩子一个……穆琼对他的印象很一般,但也不讨厌。
  毕竟没惹到自己头上。
  “我在大众报见过你,你还记得我吧?”熊孩子傅怀安问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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