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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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当张经纪认识了东方无患以后,他却渐渐意识到了信仰的另一面。
  东方无患作为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一直在用信仰的力量约束着自己,而不是去要求别人。所以,他在张经纪未曾参与的那些年岁里慢慢长成为了一个很好的人,心存大爱、言行合一、懂得感恩……
  信仰带给他的不是一种虚假的自我满足和自我感动,而是真正的善行和心灵的平静。
  张经纪不得不承认一点,他以前确实对宗教存在偏见了,他其实并没有领悟到宗教的精髓。
  “弄好咯!端上桌就能吃了,快来帮忙!”东方无患招呼着张俊贤。
  “好!”张经纪笑着说。
  这一顿火锅吃了两个小时,两人聊着天,时间就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吃完火锅,东方无患就开始炒薏米了。这活挺简单的,把锅架在小火上,把薏米倒进锅里,然后不断地翻炒就好了。薏米和糯米也没有什么严格的比例,只是薏米要多一点,当薏米炒得有六七成熟时,加入糯米继续翻炒到熟透。
  炒出来的米很香。七分熟时,味道已经彻底弥漫开了。
  哪怕张经纪吃得很饱了,闻着这样的香气,又觉得自己重新有了食欲。
  他想,这么香的米用来泡水喝,味道肯定很不错。
  张经纪守在厨房门口,懒洋洋地靠门框站着,看着东方无患不断挥舞锅铲的背影,说:“我以前遇到过一位大师,他让我少穿白色的衣服,你知道这是什么原理吗?”娱乐圈里有很多人都特别迷信,不光自己拜这个大师、求那个仙长,还经常把大师、仙长引荐给别人。张经纪就曾被引荐过。那位大师大概很想在他面前证明自己的本事吧,一见到他就说了很多玄之又玄的话,然而张经纪一句都没信。
  张经纪现在只是在投东方无患的所好、没话找话而已。
  “从五行来说,白色属金。金者,锐也。”东方无患头也不回地说,“可能是因为你在为人处事上比较霸道吧,他们觉得你锐气太重了,穿了白色就会导致锐气更重,因此建议你穿别的颜色中和一下。”
  “那你觉得我应该穿什么颜色?”张经纪饶有兴致地问。
  “……暗红色吧。”
  “红色属火,火克金,我金气太重,所以得用火压一下?”张经纪很擅长举一反三。
  东方无患回过头,说:“不是啊……我记得你有回穿了一件暗红色的外套。”
  “所以?”
  “我觉得,你穿那件暗红色的衣服时特别好看。”东方无患笑着说。
  第七十三章
  东煌娱乐的财大气粗体现在它在寸土寸金的三环上竟然有着整整两栋的高楼大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娱乐圈里的人都特别爱聊八卦,不过是一阵风刮过的时间,两栋楼的人就都知道了,张俊贤大魔王在这一天竟然穿了一件酒红色的衬衫来上班。酒红色的衬衫啊,这是寻常的男人能够hold住的吗?
  张俊贤也觉得有些不自在。但出门时自己脑抽了换上的衣服,哭着也要坚持一整天。
  其实,张俊贤的办公室里肯定有备用换洗的衣服,但他要是换了,倒显得自己心虚似的。大魔王从来不心虚!因此,心里越是别扭,当他走在人群中时,他的气场越是强大。于是,大家越是没法忽略他,连带着没法忽略他身上酒红色的衬衫。再于是,张俊贤见大家都看着自己,心里就更别扭了。
  简直是个恶性循环,大家差点就要以为酒红色衬衫才是大魔王的本体了。
  好可怕啊!
  张俊贤有个不为人知的小众的爱好。确切地说,应该是不为大多数人所知道,但至交好友们还是清楚的。他喜欢自己剪裁做衣服,而模特就是他的狗狗群青。这位众人眼中的大魔王很喜欢和群青一起玩变装游戏。还别说,张俊贤在这方面确实挺有天赋的,会设计衣服,会踩缝纫机,也会拿针线。
  如果没有投身娱乐圈中成为一名经纪人,大概张俊贤最后会成为一名设计师吧。
  也正是因为他在设计剪裁这一块很有天赋,因此他很容易就搭上了国际知名设计师、艺术总监的路子。于是他手里的时尚资源一直非常好,连带着他手下的艺人都从来不会犯被时尚圈鄙视的错误。
  “……我挑了酒红色的衬衫,当然是因为这颜色适合我,非常有时尚感。”张俊贤对着办公室内置洗手间里的镜子如此说。他用自己对时尚的敏锐感发誓,穿了酒红色衬衫出门绝不是因为东方无患。
  才不是因为酒红色、暗红色等颜色有异曲同工之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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