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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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厦的妈妈也因此下岗了,不过这对她影响不大,她又开了一家美容院,把生活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照顾程厦上。
  但对其他人而言,则是灭顶一样的打击。
  那时候金帛的服务员,漂亮高贵的像是孔雀,金帛倒了,这些孔雀四散而去,去做保姆、清洁工、售货员……
  杀人者是一个叫赵莉娟的女人,下岗那年三十六岁,去了一家私人酒店去做保洁员,可是性子孤傲,爱钻牛角尖,三天两头被辞退。
  被辞退怎么办呢?她丈夫瘫痪在床,她还要养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儿子。于是开始走进了街头的美发店……
  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几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去了另外的城市生活,不肯认她,她又老又病,退休金工龄又出了问题。
  她去找谁呢?她谁也不认识,只认识当初的宋经理。
  对于宋经理来说,金帛的一切都已经是一场陈年旧梦,突然间来了个气势汹汹的女疯子朝她讨说法,她柔声解释、礼貌得体。
  然后换来的是插入胸口的一把钢刀。
  她一直插了六刀。
  程厦说:“我回去的时候,都不认识我妈了,她那么爱漂亮的一个人。”
  “那凶手抓住了吗?”
  “自杀了。”
  又是一阵沉默。
  我伸手将程厦抱在怀里,小声说:“对不起。”
  他的声音闷闷的传出来:“你说什么对不起。”
  “那时候我应该陪着你的。”
  我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
  他这辈子被父母保护的那样好,只需要读书考试,而他书读得又顺风顺水,一辈子没有受过任何命运的为难。
  却要骤然面对一场凶杀,一场仇人已死的剧痛。
  “是的,当时我就在想,如果你在该多好啊。”他在我怀里轻声说,眼泪慢慢濡湿了我的衣服。
  我当时在干嘛呢?
  我可能在工地上忙乱的嘶吼,也可能在焦头烂额计算着数据,总之,我一定是为生计奔忙。
  就像现在一样。
  非常非常喜欢他,喜欢了很多年,他有生命危险我恨不得陪他去死,可是一旦他脱离危险,我就要为搵食奔走。
  或许还是于诗萱这样一直等的女孩子更加适合他,至少,她能拿出来的爱情纯然无畏。
  回神的时候,严磊又发来微信:“还记不记得欠我一顿饭呢,任总?”
  我回复:“中午吧,我请客。“
  这次我选了一家很有情调的西餐厅,多有情调呢?它人均1000。
  老冯教过我,你要说的话有多重要,就要去多贵的餐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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