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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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觉得我的年纪太小了不应该谈恋爱,”露丝嘟了嘟嘴,“可他说喜欢我呀……”
  “他喜欢你,你就要喜欢他吗?”艾琳问道,“你这么可爱又漂亮,以后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你都要去喜欢他们吗?”
  露丝瞠目结舌,“怎么会!”
  “那不就是了?难道你也喜欢他?让我想想,十八岁,应该在读大学?”
  “是的,刚刚考入了剑桥,”露丝脸红,“九月就开学了。”
  “我觉得他不适合你。”艾琳下定论道,“你想想,他已经18岁了,马上就要去读大学,到时候会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好丈夫人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你还没有成年,他会和你一直在一起而不受诱惑吗?”
  露丝苦着脸摇了摇头。
  艾琳苦口婆心,“你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吧?那么为什么要考虑和他在一起的事情呢?这些不该是你这个年纪该烦恼的,等到你更大一点,会遇到更多更优秀的男孩,如果那个时候你觉得喜欢他,那才是真的喜欢。”
  露丝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艾琳再接再励,“杰克怎么说?”
  露丝和杰克的关系最亲近了,露丝一定将这件事告诉过杰克,而杰克多半是不同意,不然的话她早就兴冲冲地跑来告诉自己她多了一个男朋友了。
  果不其然,露丝撇了下嘴,“杰克说他一点也不优秀……”
  艾琳循循善诱,“你看,杰克也这样说了,他那么早就开始做生意,接触的人和事情都比较多,对不对?”
  露丝迟疑着点头。
  艾琳重磅一击,“那你信他还是信杰克?”
  露丝纠结了一会儿,“杰克。”
  多年来兄妹间的信任总算占据了上风。
  “那就是了,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露丝默默点头。
  艾琳满意了,“对了,那个男孩儿叫什么?”
  “伊万斯。”露丝答道,“詹森·伊万斯。”
  艾琳:“……”
  伊万斯……
  不会是那个伊万斯吧?
  她眯起眼,细细打量露丝。
  火红的头发,碧绿的眼睛,和记忆中的莉莉·伊万斯有八分相似。
  露丝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为什么艾琳的眼神那么奇怪?难道她今天出门忘了梳头发?
  “我记得你曾说,”艾琳突然问道,“你家的女孩儿都是以花朵命名的?”
  “是啊,”露丝点头,“我就是‘rose’,玫瑰花,妈咪说,如果以后我有了女儿,就要叫她‘lily’!不过——”她不太开心地说,“第一个孩子肯定要由男方来命名,妈咪说这是习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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