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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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当被狗啃了一口。
  夜雾中,余檀没看到,一向目中无人的谢之煜耳廓泛红。
  倒是让她清楚看到,他的下唇被她咬得充血,似乎还破了皮。
  谢之煜的嘴唇一直偏红润,加上他皮肤白皙,乍眼一看就像女孩子擦了口红。但余檀知道,这个人的嘴唇打小就是这个颜色。
  年少无知时,余檀还说谢之煜嘴唇红红的看起来好像诱人的树莓,让人忍不住想要吃一口。
  她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哪知道去鬼屋玩时真的不小兴亲到谢之煜的唇。当时黑咕隆咚的环境,她被突然冒出来的一只假手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是跑,能亲到谢之煜纯粹是意外。可这事却成了谢之煜的把柄,三不五时拽着她:“余檀,你还老子初吻!”
  还什么还!
  那也是她的初吻好吗!
  *
  没再去酒店,余檀让谢之煜送她回家。
  有些事总是需要面对的。
  杨老师晚上给余檀发了条短信,问她酒醒了没有。
  余檀一直逃避,没有回复。
  那些猝不及防的惊喜和无厘头的行为过后,余檀的心情也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从高处急速坠落,现在来到平底。她抿着唇,安安静静一言不发。
  总要面对现实。
  回到家,余檀划开手机屏幕,到底还是给杨老师打了个电话:“妈。”
  难得杨韶美没有数落,反而关心:“酒醒了?”
  “嗯。”
  “还在之煜那儿吗?”
  “我回家了。”
  “我也正想说这个事,让你酒醒之后早点回家,别老是麻烦他。”
  余檀心里酸涩,过去那些年,她似乎麻烦过他很多事情。谢之煜总是一副老大不乐意的样子,却从未拒绝过她这个麻烦。
  就在不久前,谢之煜将她放在楼下,酷酷地留给她一句话:“余檀,只要我在c城的一天,总是不会让你受半分委屈的。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有什么需要的直接给我打电话。”
  话音刚落,随即开着他那辆限量款的豪车扬长而去。
  有个朋友能给自己撑腰的感觉——真他妈爽。
  “明天我来找你。”杨韶美说,“时间不早,你也早点休息吧。”
  余檀还颇有点不习惯:“妈……”
  “干嘛?”
  “发生那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也不骂我一句?”
  今天的宴席上余檀还没彻底醉倒之前,听到不少亲戚在数落她,大抵的意思都是说她不懂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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