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3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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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爱分享歌老毛病又犯了。
  注1来自蔡依林《亲爱的对象》,在写的时候正好循环着这首歌,好适合(不过这好像是一首写gay的歌)。
  但我觉得歌词也很像余檀和谢之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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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火焰玫瑰
  “你别乱说话。”余檀不许谢之煜胡言乱语。
  “怎么乱说话了?难道你不是我老婆?”
  “我不是说这个呀, 是你说的前面那一句。”再这么余檀都不会咒元仪,因为她是谢之煜的妈妈。
  谢之煜的看待问题的角度永远奇特,他看着余檀笑得没正行:“哦, 所以你是不是也得叫我一声老公?”
  “叫你个头!”
  余檀伸手要打谢之煜, 被他机敏抓住手腕。
  谢之煜将余檀的手反扣到头顶上方,和她十指紧扣。余檀不肯, 要从挣脱。
  一番挣扎,她气喘吁吁。
  谢之煜用额顶着余檀的额,接纳她吞吐的气息,低哑的语气:“你喘什么?”
  余檀的胸腔还在起伏, 不想理会谢之煜。
  谢之煜说:“怎么体力还是那么差?”
  “你在说什么啊?”
  “以前体育课绕操场跑两圈都要你的命,现在是不是更不爱运动了?”
  “不要你管。”
  正说着, 谢之煜那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手机又开始响。
  依旧还是元仪打来的。
  谢之煜是彻底不打算接了,余檀也没再让他接。
  在和弦铃声的伴奏下, 谢之煜对余檀说:“不用担心婆媳问题,你不用怕元仪,不喜欢她大不了一辈子都不见她。”
  余檀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想想甚至有点后怕, 若是让元仪知道他们两个人闪婚的事情, 元仪会不会杀到她家里?
  余檀脑子里甚至都有了一些可怕的画面。
  元仪是绝对的精致利己主义。
  在这一点上, 谢之煜早已经看透彻。
  当初元仗着丈夫对自己还有一些感情,她费尽心思取得谢之煜的抚养权,为的是能够利用谢之煜来远程操控谢家。因为有谢之煜, 元仪才能源源不断从谢家获得抚养费, 并且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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