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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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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