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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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发人,尤其是红发女性,一直饱受歧视。
  契诃夫的小说里,甚至明确写到,“红发女人狡猾,虚伪,恶毒,阴险”。
  尽管这句话的讽刺意味居多,但确实证明了当时对红发女性存在诸多偏见。
  薄莉始终不知道,原主的母亲为什么要把原主打扮成男孩。
  但她愿意相信,这是一种保护,而非重男轻女。
  之前买的裙子都被铺在床上。
  薄莉顺手拿起一条印花裙子,换在身上。
  她的头发很短,还没到耳朵,但换上裙子后并不显得违和,反而显出几分利落的野性。
  戴上粗呢女帽,在下巴绑上系带,薄莉觉得就算自己现在走出去,也不会有人发现,她是住在这里的“克莱蒙先生”。
  这个时代,不是没有女性公开穿男装,但都是在剧院或马戏团表演的艺人,上不了台面。
  真正的淑女是不会穿裤子的。
  对她们来说,裤子仅存在于裙底之下,是绝对的隐私与禁忌。
  穿裤子,就好比当众裸露大腿,只有跳康康舞的女郎才会把自己衬裤露出来。
  观众爱看男装丽人的表演,也是因为如此。
  台上的女性,自以为衣冠整齐,成为了女性化的绅士。
  实际上,在台下观众的眼里,她早已是不着寸缕。
  可惜埃里克不在这里,不然她真的很想试探一下他对女装的态度。
  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她是女孩,并没有看过她穿女装的样子。
  也许,她的吻对他的作用微乎其微,就是因为她没有换上女装?
  薄莉恨自己看完《歌剧魅影》的小说后,没有把这本书缓存下来,而是顺手删掉了。
  不然这时,她可以拿个笔记本,一边看一边整理原著的细节,最好顺手写个攻略出来,以防某天记岔了某个细节,不幸死在埃里克的手上。
  不对。
  谁说没有原著,就不能写攻略呢?
  薄莉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待多久。现在,她还记得原著的细节,但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后呢?
  谁知道那时候她还能不能记住?
  想到这里,她立即拉开客房书桌的抽屉,翻到一个空白笔记本,用钢笔写了起来。
  她不担心埃里克能看懂——他再聪明,会的语言再多,也不可能看懂简体字。
  简体字的来源复杂,尽管现在已经有了雏形,但距离现代的简体字,还缺乏上百年的演变与革新。
  除非他再找一个华人,一个字一个字给他解读,否则靠自己读懂的概率为零。
  薄莉先是写下了原著的剧情梗概,又标注了原著跟音乐剧、恐怖片的剧情差异,最后告诫自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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