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2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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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曦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了解沈斐了,他不是最讨厌跟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吗?
  原来朝曦没注意,后来刘大娘和她儿女过来吃饭,用了他的碗和筷子,从此这人再也不用那碗那筷,坚持换其它花样的。
  朝曦这才晓得,原来他还有这方面的毛病,以前是没有条件,给他用的全是她的,这人一定很不习惯。
  左右她现在有钱了,不在乎那点,每次买东西都会多买一份,分开用。
  但是最近好奇怪,她给沈斐买的脸巾洗好了挂在旁边,特意告诉他那是他的,第二天起来发现那脸巾还是原样搁着,瞧着丝毫没动的样子,反倒是她那块,位置变了变。
  朝曦节约习惯了,那脸巾用的稍稍掉色,边缘起毛,胜在洗的发白,干净,不过洗的再好,也没有新的好,有新的他干嘛不用?
  还有家里的碗筷,也给他另外买了两个新的,指定给他用,怕混淆,朝曦特意搁在角落,洗完就收好,用方帕盖着,到饭点一找,发现不见了。
  好好放着怎么可能不见了呢?
  朝曦翻啊翻,在一撂碗里头发现,折在中间,要不是不死心,一个一个翻,还真没找到。
  她原来只以为是自己粗心,洗完随意一搁,忘了给他另外放,现在突然有点怀疑是沈斐自己搞得鬼。
  他没那么挑剔,也或者是习惯了,刚来时一声不吭,朝曦根本没想那么多,全用自己的,洗脸,洗澡,碗筷,无一例外。
  用多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
  “待会我去街上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街上就有酒楼,去远了别人不方便过来,街上近,小半个时辰就到了,不耽搁事。
  “你去吧,我在家里看书。”沈斐边说,边打了一碗汤。
  他气来的突然,消的也突然,昨个儿还爱搭不理,今个儿又跟往常似的,看不出一点闹别扭的迹象。
  “哦。”朝曦又问,“那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我给你带回来。”
  沈斐想了想,“带几本书吧。”
  许是上回不美好的回忆导致,沈斐又加了一句,“你看过之后觉得有趣再买。”
  其实即便跟朝曦说了也没用,朝曦根本看不懂,写的太隐晦,上次那本她居然看成了仙境。
  “知道了。”朝曦认真记下。
  她吃完饭,一刻也不耽搁,当即带了钱去街上找接酒席的,不是上次那家,爽了人家的约,这次不好意思再叫人家,万一再爽约怎么办?
  朝曦也不敢肯定这亲能不能成,别又像上回似的,中途夭折。
  有了一次经验,朝曦这回随缘许多,酒楼找好,又买了些花生,鸡蛋,喜糖等等小玩意儿,用牛车带回来,到家后东西一搁,直奔厨房喝水,缓过劲后才道,“我回来了。”
  没听到声音,她又喊了一声,“沈斐?我把东西都买好了。”
  还是没人回应。
  朝曦放下杯子,去寝室瞧了瞧,床上没人,被子折好搁在角落,看到一半的书压在杯子下,做个记号,仿佛只是出去走走,待会儿就回来继续看一样。
  一定是出去散个步,没走远。
  朝曦沿着整个村子找了一圈,挨家挨户的问,都说没有见到才回来,坐在床边发呆。
  也许只是去了个稍远的地方,不一定是走,再等等他。
  朝曦去做饭,只做了一个人的份,尽管心里不相信他已经走了,但是身体本能做出反应,觉得他确实走了,所以只做了一碗稀饭,蒸一个馒头和咸鸭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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