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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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太简陋。”
  夏喜平明白了,韩大少爷是嫌厂宿舍太简陋,住着不舒服,所以才一直住在招待所。
  不过这也确实合乎韩卫东的性格,他本来就是一个爱享受的人,这一点,光看他的衣着打扮就知道了。
  怪不得他给她们办入住手续的时候,招待所的服务员都没有问她们要介绍信,韩卫东比介绍信还管用。
  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来,韩卫东确实是这儿的常客。
  韩卫东拉着夏喜平就去自己屋,“我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也不等夏喜平有什么回应,拉着夏喜平就往隔壁走,掏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很自然地拉着夏喜平就进了屋,也不管孤男寡女的独处一室会不会有什么不好听的话传出去。
  韩阎王向来就是这么我行我素。
  韩卫东住的这间,是单人间,显然张鹏飞没跟他一块儿住。
  韩卫东让夏喜平在床上坐下,然后把床头柜上的一个大包拿到了夏喜平跟前,拉开拉链,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的都拿出来摆到了夏喜平跟前:女式手表,衣服,皮包,甚至还有一条手链。
  这手链肯定不是在内地买的,因为内地基本上还没有这种饰品。
  看着这些东西,夏喜平都要惊呆了,这些都是要送她的?他什么时候买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 这是话里有话啊
  韩卫东把女式手表拿了出来,不由分说的就给夏喜平戴到了手腕上。
  夏喜平认得这牌子,欧米茄女式手表。
  因为以前夏喜平戴的就是这个牌子的女表,这也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牌子。
  以前夏喜平戴的那款,买的时候花了她10万大洋。
  韩卫东给她戴手上这款,她认不出是什么款式,不过看表盘周围,还镶了一圈碎钻,想来价值应该不菲,起码得五六千块才能买到吧。
  80年代初,工人人均工资才三十多块钱,五六千块钱,一个工人不吃不喝的要攒十几年才能攒够。
  拿十几年才能攒到的钱,去买块不能吃又不能喝的手表,这要是传出去了,肯定会有人说韩卫东是个疯子。
  这会儿“韩疯子”执着夏喜平的手腕,看着夏喜平手腕上那块能闪瞎人眼的低调中透着奢华的手表,一幅“果然这表只有我媳妇戴着才好看”的满意表情。
  夏喜平把手从韩卫东手里抽了出来,然后把手表解下来递到了韩卫东面前,“太贵重了,我不要。”
  夏喜平两辈子都没正式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怎样跟男朋友相处。
  但是有一点她知道,就是不能占人家的便宜,尤其是不能乱要人家的东西。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条放在哪里,都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可是夏喜平低估了韩大少爷的霸道,他接过表,二话不说又给夏喜平戴到了手上,摊在床上的那些东西,他三下五除二的都装到了包里,然后把包往夏喜平跟前一推。
  “不要也得要!这都是给我媳妇买的,你不要,我送谁去?!”
  哪有这么强人所难的?!
  夏喜平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强迫过做什么或是接受什么,
  而且俩人刚确定下关系,他就这么强势,说一不二的,以后结了婚,岂不是事事都得听他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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