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第4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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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姑娘能搞定大帅哥,还能让他这么上心!
  何忆朝满脸笑意的说,温柔又漂亮,各方面都很优秀,是个非常厉害的职场女性。
  于是大家就建议他送宝格丽的耳环,这也平时也能戴,女人更懂女人心思,礼物当然又漂亮又能用上最好。
  女同志再次纷纷在心里感叹,这是什么仙女啊!这也太幸运了!
  天啦!何忆朝工作能力不说,有钱又帅,居然还能对女朋友这么好!这让她们怎么看其他的男人!
  虽然知道不能想着和别人比,但这落差也太大了。
  办公室的女同事们都知道何忆朝有女朋友,公司几个创始人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什么,折腾了这么久,这终于追上转正了?
  罗方舟还忍不住吐槽,瞧瞧他那不值钱的样子,真是无可救药。
  整个公司都对酷哥女朋友好奇心拉倒了巅峰值。
  ——
  两个人牵着狗,沿着马路慢慢走回夏颖家楼下。
  “好了,我还有工作要处理,再见。”
  何忆朝看着她,认真地说:“你工作忙,可以不回我微信,但我们必须每天要见面。”
  夏颖:“你工作的地方有点远吧。”
  何忆朝:“不远啊,我下班后见你一面,我抱抱我就特别开心。”
  夏颖伸出手:“要抱抱吗?”
  何忆朝上前一把搂住她,又在她额头落下了一个吻,“好了,我看着你上楼。”
  “嗯。”夏颖蹲下摸了摸约克夏的头,“真可爱。”
  今天当着小朋友,或者小动物的面,她根本没办法发脾气。
  何忆朝一定是故意的。
  一直到对方背影消失,何忆朝这才收回了视线,一把抱起狗。
  “你真幸福,刚才姐姐抱了你四次,摸了你五次,还亲了你两次,我很羡慕啊。”
  约克夏不明所以,一个劲摇尾巴。
  何忆朝摸摸狗头:“刚才一直撒娇,你很喜欢她吧,我也是啊。”
  何忆朝想起三年前两个人第一次见面。
  他当时去朋友家,那个小区别墅很大,修得不太规整,不要好找,他真好手机也没电了。
  当时夏颖就坐在路边的椅子上,她穿了件白色的一字肩上衣,脖颈漂亮,皮肤也很白。
  路灯落在她身上,看起来美丽又脆弱,疏离又厌倦。
  第二次经过的时候,何忆朝停下了脚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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