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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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蓝色的笔身,金色的笔帽,打开笔帽,可以看见笔尖上的品牌缩写——jh。
  她将钢笔小心收好,放在了抽屉最里面。
  可某天闺蜜傅厦跑来找她借东西的时候,不知怎么翻出了那只jh钢笔。
  傅厦和她是从小长大的邻居,对她的情况不能更了解。
  叶静出身小镇普通家庭,母亲跟着亲戚经营水饺店,父亲在外打工。
  后来叶静父亲出意外身亡之后,她和她母亲过了好多年艰难的日子,幸亏叶静争气,一举考上清大。
  所以,以叶静家的经济情况,她是不可能用这种贵重钢笔的。
  而她这种人,也不会收别人如此贵重的礼物。
  傅厦拿出了医学生的慧眼如炬。
  “说吧,送给哪个男生的?jh?让我猜猜,给那个蒋寒的?”
  叶静抿着嘴将钢笔夺了回来。
  “我的天!”傅厦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为什么一上来就喜欢这种高难度的男生?挑战极限?”
  叶静将钢笔塞回了抽屉里。
  “生日礼物而已。”
  傅厦又把钢笔给她扒拉了出来。
  “这个牌子我都没听说过,你为了缩写和他名字一样,没少费工夫研究啊... ...”
  叶静皱眉,耳朵却红了起来。
  傅厦上下打量她,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喜欢就喜欢,你费这么多心思,就算他要摇头,你也得让他摇给你看呀。不然,你喜欢他一场,他连知道都不知道,你不亏吗?”
  她说着,宿舍下面的篮球场,突然传过来一声叫喊。
  “蒋寒,看球!”
  傅厦笑了起来,叶静耳朵通红。
  她皮肤本就白,红起来的耳朵仿若透明。
  傅厦把钢笔塞回到了叶静手心里。
  “我这个医学狗还得上课,你择日不如撞日,去篮球场告白吧!”
  她说完就背着书包走了。
  宿舍里只剩下叶静。
  篮球场上咚咚的拍球声传了上来。
  有人喊着,“蒋寒,把球传给我!”
  持球的那人还没找到机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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