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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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方安虞平时看的都是什么电视剧又是什么书,难不成都是歌颂小三儿的吗?
  她拿过笔,在自己的头上挠了几下,捏了捏方安虞的脸蛋又写道——可那是不道德的。而且那样你就得和我偷偷摸摸的,不能被所有人知道,那样也可以吗?
  方安宴似乎陷入了死胡同,纠结的两条眉毛都要缠一块了。
  他知道那种事是不对的,可是为什么那样就不对,他看过很多,每个人的观点是不同的,例如书里说人应该持正自身,每日三省,品格高尚,凡是做到无愧于心。可下一本书,就会教他人应当肆意妄为,无拘无束,不愧对自己本心,活的洒脱。
  至于电视里,只会更乱,让方安虞更迷茫,道德又是个什么东西?
  想来想去,他还是想遵从自己的想法,过了一会儿回复——可以,我谁也不告诉,你也不要说。
  君月月看完之后,有点哭笑不得。
  来了逗他的兴致,写道——可能要你等我,下着大雨啊或者大雪,但我却不一定能去,也没关系嘛?
  ——没关系,我可以等的。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总有一天要让人知道的,到时候你弟弟会跟你发火,你不害怕吗?
  ——怕,但我弟弟不会真的怎么样。
  ——可如果被我老公知道了,你还会挨揍,打的头破血流门牙乱飞的,你能扛住吗?
  君月月看着方安虞迟疑了,忍着笑意,以为他就要退缩了,结果方安虞却又写道——那你老公会打你吗?
  ——可能会噢,你不害怕他打你吗?
  ——害怕,我不会打架……但我更害怕他打你。
  报纸上的边边角角已经被两个人写满了,君月月看着方安虞最后的这一句话,没来由的感觉像自己的心脏被谁拿着棍子给捅了一下。
  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感觉,反倒是扎的有点酸疼。
  她把报纸抖开,翻过来又折了一面写——就算你不害怕也不行,不能让你做我的情人。
  方安虞看过之后,很快就又写到——为什么?你可以要他打我,不会还手的。
  ——你就是为了想要跟我做,才要做我的情人吗?
  ——不做也可以的,一起待着,一起吃饭,还有一起睡觉,像这样说话,不行吗?
  那怎么能行?如果不是情人不是男女朋友,能够达到这些条件的,就只能是夫妻了。
  君月月本来是逗着方安虞玩儿的,但是逗着逗着,她写的越来越过分,是想要吓退方安虞的想法,却没想到他表情却越来越认真,还在十分认真的考虑着可行性。
  他在想尽办法,尽可能的降低自己的要求,为了达到要做她小情人儿的目的。
  没有要求,心甘情愿偷偷摸摸,被打也没事,可以一直等,连不做都行……如果不是两个人才见面两三天,君月月都要怀疑方安虞是喜欢上她了。
  毕竟如果真的把君月月说的这些要求全都做到了,那得卑微到什么地步,得喜欢一个人到什么程度?
  君月月手指在方安虞的脸上转了几圈,点了点他的鼻子,低头写——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方安虞几乎是在她写完的瞬间,就立刻抢过了笔,在君月月写的那句话旁边写到——是的,喜欢。
  方安虞回复的太快了,快到君月月以为自己在和一个正常人交流。
  她盯着报纸上“喜欢”两个字愣住,不可否认的,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被表白过的小菜鸡来说,这种写在纸上的字迹,甚至比听着人亲口说出来还要动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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