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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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书雪设想过再次见到陈驭野的场景,但没想到会在这安宁县清水镇大关山,在这无比偏僻的一隅。
  再次看到陈驭野。
  他刚从车上下来,车上随之而出两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几个人提着公文包,其中一人不知说了什么,旁行者哈哈大笑,而一旁的陈驭野也哂笑一声。
  是当年那一副,对朋友开玩笑先微微摇头,然后再鼻腔溢出笑意的顺序。
  阳光下,他仍旧笑得恣意,好像还是当年那个不可一世,众星捧月,引人注目的少年。可又有岁月的细枝末节在此刻显露出来,他脊背单薄,比大学又瘦了不少。
  也从那一个,身着简单且清爽运动装扮酷酷的少年,变为如今一身正装,眉宇少了几分肆意快活,多了几分稳重。
  彼时男同事站在她面前,神色有些紧张,以至于音线都有些带颤。
  “晚上去吃饭吗?”
  陆振楠心也悬至最高点,他咽了咽口水,想起同事的鼓励,道:“就我们两个。”
  他说完这一句话,神色期许地看着面前的女生。
  可程书雪却不再是往常那般认真聆听他人说话的柔和样,她今日罕见地失态,脊背挺直却僵硬,整个人的神色也极其不自然。
  她两侧的指节攥得发白,面上定定地看着那方位,大脑嗡嗡作响,只想快速离开这地方。
  毕竟,当年分手闹得极其不愉快。
  他看起来还不错,没自己也很好。
  自己,也不应该出现在他面前。
  成为他心中的那根刺。
  陆振楠缓缓开口:“书书,你想去吗?或者,你想吃什么?”
  “火锅还是烤肉?本来我打算请你吃你最爱的牛肉面的,可想想又有点拿不出手。”
  牛肉面。
  当年他请自己吃的第一顿饭,也就是牛肉面。
  想起当年拒绝他请自己去高档餐厅吃饭,他漆黑狭长的眼眸望着自己,语调随意可却理直气壮的一句话。
  “——人生在世,什么都用最好的,不是为了彰显阶级,只是为了让我们知道——我们值得享用这么好的一切。”
  与他有关的一切,在经年流转中仍仿若昨天,怎么也忘不掉。
  程书雪太阳对上男生泛红的耳垂,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微微地摇了摇头,“不好意思,我喜欢一个人吃饭。”
  怕被陈驭野听到,她声音虽低,可却直白,干脆,利落。
  在说完这一句话后,程书雪转身就走。
  陆振楠深觉自己以公事之名行欺骗之事,伤害到了她,立马认错:“书书,我知道错了。”
  男生的声量本就比女生大,即便隔着一马路,可她还是挺怕陈驭野看到自己。
  书书,这几年,他身边会有叫书书的人吗?
  倘若不经意听到书书两个字,会不会想起自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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