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明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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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这条丝巾又被回赠给林知返,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原因无他——脖子有伤。
  这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属狗的,把她摁在床上,手伸到她衣服里一顿乱摸还不够,摸完跟疯了一样啃她的脖子。
  林知返并不是他的对手,推也推不开,打他自己手还疼,只能嘴里骂骂咧咧,被他压着又嘬又啃,脖子上留了两个紫红紫红的大印子,又淫靡又显眼。
  当时她捂着脖子喊痛,骂他:“嘶!盛南时,你是狗啊?!”
  狗都不如的人笑了笑,“对啊。”
  他从西装胸口袋里掏出了那条迭好的丝巾,状似大方的递给她,“先借给你用吧,不客气。”
  她瞪了他一眼,抢一般接过。
  他还在那说:“你可要记得还我啊。”
  然后他白嫖完就施施然走了,得意的背影是那么拽而欠抽。
  如此这般,她只能戴着这条丝巾来上班了。
  “提灯少女”是春末的款,现在也不算过时,品牌店里还在上架,时尚风向标的工作室里的大家自然认得。
  首先发现的人是第一个拥有它的陈安煦。
  陈安煦“啧”了一声,翘着兰花指,指她的丝巾,说:“你这个丝巾和我的一样!不过上次,自从我被盛总骂了说品味差,我就再没戴了。”
  言辞之间还有点惋惜。
  林知返:“哈哈。”
  哈哈,无语!
  第二个发现的人是顾瑶。
  顾瑶挠头问:“你怎么大夏天戴丝巾啊?”
  林知返:“哈哈。”
  哈哈,无语!
  顾瑶戳戳她的丝巾,帮她摆正拗一下造型,像讨论今天天气很好一样,说:“我打算去做义工。”
  林知返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问,“什么义工?”
  顾瑶拉来旁边座位的椅子一屁股坐下,语气兴奋,“我去孤儿院当义工啊!”
  林知返侧身探头看了看,幸好坐她隔壁的小姐姐还没来,这才放心回头。
  “嗯?你这么好呀?”
  顾瑶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摇摆:“nonono,其实我是去圣星孤儿院!”
  糊里糊涂的林知返:“那是什么地方?很特别吗?”
  “伏星河啊!伏星河长大的那家!”少女捧心般的顾瑶说。
  “……”林知返无语,“你还真的是抖M。”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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