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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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能不能换一批问题?”
  做笔录好麻烦。
  醒来几个小时感觉麻药过了,腿上痛得我不安分,我拿着疼痛泵不要命地按。江阿姨又来给我送饭,说还没告诉延延,不敢让她来,怕她被吓到。我说对,别让她来,她来了看一眼她又觉得他哥没有别的哥帅。
  “让一欢过来陪陪你?”
  “行,让他自己过来。”
  蓝一欢来了,说我这病房好难找,我说这间最安静。他看了我一眼,就不说话了,我问他,
  “你们啥时候开学?”
  “高一新生23号,高二高三可以28、29再回。你们好像是9月3号才开学?二中开学挺晚的,我估计你可以免训了。”
  “行,你给我买葡萄了?”
  “买了,但是现在伤到骨了应该先补钙。”
  “你喂我吃?”
  “我喂你会不会太暧昧了?”
  我笑得浑身痛,他还是给我喂了一颗,问我怎么还笑得出来。我抬起下巴指着伤口对他说,
  “现在挡着看不到,过几天换药你来看,看看你那指虎给我伤成啥样了。”
  “你乖一点,不就没那么多事?当然我也有责任,早该劝你别走歪。”
  “我乖一点,你会再喂我吗?”
  “你手不是好好的?这么黏,要是金天喂你你吃吗?只怕你吐出来。”
  “你别让他来。”
  “他也在医院。”
  “我都说了让你自己来,你又通风报信。”
  “不是,金叔叔住院了。”
  “严重吗?”
  “严重。”
  第30章 习惯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腿上的药三天一换,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少说也要住半个月的院。在第二次换药的时候,我听说金叔叔,没了。
  金叔叫金霖,经营着一家小型报社,年轻时候是金庸的粉丝。有文学梦,写过两本小说但是不火。他的散文更好,也有诗集出版,一生中所有作品里最畅销的是一篇几万字的回忆录。好像叫《兴》还是《恒》,我看过几页,主要是在写他十几岁时爱过的人。
  朦胧、刻骨。
  在本省的作协他有少许的含金量和话语权,整个人看上去也能看出底蕴。业余爱好写写书法,盘手串和核桃。书法也不错,我家客厅挂着的那幅‘家和万事兴’就是他写的,他还专门写过另一幅给我,‘春华秋实’,被我弄丢了。
  小时候我对他很崇拜,我觉得这也是我看不惯金天的原因之一,他先天太好、后天不足。我的作文拿过奖,颁奖仪式结束我拿着奖杯给蓝一欢打电话,我说,
  “我怀疑我是金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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