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傻子白不厌(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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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良花和白不厌约好了在春风楼见面,万万没想到白不厌的排场那么大,直接包了整栋楼。
  她进了楼,一眼就看见了坐在二楼边上的白不厌,他一身锦衣,手握青瓷茶盏,修长的腿笔直,腰身纤细,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静静垂眸沉思。
  阎良花喉咙微微一动,不可否认,白不厌坐在那动也不动的时候,是最惹人怜爱的,她恨不得将对方做成一朵永生花,姿容既好,神情亦佳的一幕永远保留。
  白不厌抬眼,甜甜的笑了笑:“良华。”
  然后笑容凝固在了嘴角,阎良花一身灰色粗衣女装,挽着妇女发髻,簪着一根木质发钗,无不昭示着已婚妇女的身份。
  阎良花“嗯”了一声,上了二楼抽开椅子坐下:“上次就想说,感觉你瘦了不少。”
  “沈腰潘鬓消磨。”白不厌暗示道。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他是因为心被人俘虏,才腰身消瘦,鬓角发白如潘安那般。
  阎良花想,好自恋,自比沈越潘安两大美男呢。她干笑一声,问:“吃点什么?”
  白不厌飞速收敛自己的情绪,流畅的说:“我挑了好几道名菜,清汤白燕、红烧鱼翅、珊瑚白菜、芙蓉竹荪汤,还有两分甜品,小地方没什么好吃的,你不要嫌弃。”
  “……”
  阎良花想翻白眼,这是嘲讽么?
  她面无表情的将人打量一番:“你干嘛穿粗衣麻布?”
  士农工商,只有士族能穿绸缎,其他都只能穿粗衣麻布。这年头,读书是贵族的专利,阎良花就是仿造了贵族的身份,进去国子监读书,靠着王家的赠礼伪装身份。
  同学们会相互赠礼,阎良花往往只收不赠,所以不喜欢的人也会在背后说她太高傲,不和人来往。
  实则,穷。
  白不厌有些害羞:“我觉得麻布衣服比较好,天然健康,丝绸的衣服太软,到了夏天密不透风,有些闷热,我一点都不喜欢。”
  可你昨天还穿着月白色绸缎长衫,今日改口未免刻意做作,让人更尴尬。
  阎良花并没有觉得被体贴到,她现在就是很穷,都怪家里傻儿子能吃,索性她脸皮厚,若无其事的等着上菜,然后吃饭。
  一桌子的菜肯定吃不了,有几道菜几夹了几筷子。
  阎良花想,反正都丢脸了, 不差更彻底一点。
  她商量道:“待会我打包一下行么?不然扔了浪费。”
  白不厌笑容稍稍收敛,眉梢微蹙,出来吃饭都一点不掩饰惦记着家里那个傻子么。
  他明知道会得到什么回答,还是不死心的问:“你带回去,是给谁吃呀。”
  阎良花耸了耸肩膀:“你昨天看见啦,我家里还养着一个呢。”
  是呀,知道。那个故意挑衅他,当着面伸手去抱阎良花的混账傻子,早晚杀了他。
  白不厌浅笑道:“我在点些新鲜的,怎么能让他吃我们剩下的饭菜呢。”
  他真的好想在饭菜里下毒,直接毒死那个傻子,然后告诉她,你这么优秀的人应该和更优秀的人在一起,而不是一个衣食不能自理的痴呆儿。
  可阎良花这样性情刚烈的人肯定难以接受别人对她的人生指手画脚。
  她那么聪明,那么骄傲,才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只在乎自己喜好。她喜欢有缺陷的智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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