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穿越指南 第851节(4 / 4)
第二;雇佣无籍之人,雇主当受罚款。罚款数额,为雇工应得酬劳之十倍。
第三;若无雇佣契书,可证自身受雇佣者,亦受大明律法保护。雇主亦受罚款,罚金同第二条!
第四;雇佣分为公雇与私雇。受雇于商社为公雇,受雇于私人为私雇。
第五;私雇之人,不得参与经营行为。譬如家中舞姬,不得在勾栏、歌楼等场所进行盈利演出。
第六;公雇之人,即为商社员工。
第七;雇佣契书当写明工作范围、雇佣期限、薪资酬劳、违约金额。违约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工期工资的三倍。
第八;未经雇工同意,强行续约、强行转卖契书者,皆视同人口买卖行为。 ↑返回顶部↑
第三;若无雇佣契书,可证自身受雇佣者,亦受大明律法保护。雇主亦受罚款,罚金同第二条!
第四;雇佣分为公雇与私雇。受雇于商社为公雇,受雇于私人为私雇。
第五;私雇之人,不得参与经营行为。譬如家中舞姬,不得在勾栏、歌楼等场所进行盈利演出。
第六;公雇之人,即为商社员工。
第七;雇佣契书当写明工作范围、雇佣期限、薪资酬劳、违约金额。违约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工期工资的三倍。
第八;未经雇工同意,强行续约、强行转卖契书者,皆视同人口买卖行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