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捅破天(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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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霸王条款。
  一签就是终生,而且这个终生还没有任何保障。
  “别的行业合同仅仅规定离开公司后一年或者几年不能禁止就业,但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李孝利的声音很大,“可dsp公司的合约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它没有补偿,而且还终生禁止,这是霸道、这是奴隶、这违背了韩国法律的合约。”
  “还有这几条……”
  “艺人在出国时必须先取得经纪公司的允许。”
  “艺人要随时让经纪公司掌握其所在地。”
  “艺人的生活(包括交友、学业、国籍、兵役、交际、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交通手段)都要听从经纪公司安排。”
  “艺人无偿出演宣传演出。”
  “经纪公司可以任意使用艺人创作的歌曲。”
  李孝利声音中压抑着难以忍受的怒火,“我们是公司的艺人还是公司的奴隶?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比我们自由。”
  “我和神话组合还有金钟国、安七炫、rain、东方神起……等一众艺人都签署了类似的合同。”
  “公司根本就不把我们当人看。”
  “我现在要求法院给我们艺人支持,要求汉城法院宣布我们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合约无效。”
  记者震惊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吸血鬼合约谁不知道?奴隶合约谁不知道?但是没有艺人会站出来,也没有艺人会公开指证各大经纪公司。
  但是现在,有人站起来了,而且还是韩国天后。
  他们意识到要出大事了!
  “这是华夏的艺人合约。”李孝利又抛出一个重磅炸弹,她将合约摊开,放在记者的面前,“没有‘经纪公司任意使用艺人创作歌曲’的条款。”
  “没有‘艺人无偿出演宣传演出’的条款。”
  “没有‘艺人在出国时必须先取得经纪公司的允许’的条款。”
  “没有‘艺人要随时让经纪公司掌握其所在地’的条款。”
  ……
  李孝利愤怒的数着,韩国艺人合约和华夏艺人合约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地,一个天,不管是条款还是分成,华夏的艺人合约都完爆韩国同等级的艺人合约。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我们要求和华夏同行一样的合约。”
  合约是李霖的合约,华夏最顶级的合约之一,不但分成优渥,而且合约条款宽松,总结起来就是不违背法律和优先权。
  晃荡!
  李皓延目瞪口呆的看着电视机里面的李孝利,咖啡杯掉落在地上也不自知,“她这是疯了吗?”
  “她这是在和整个韩国娱乐圈为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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